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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委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公开整改情况(一)

时间:2019-08-01   来源:梅县区宣传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今年2月下旬,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区残联党组、大坪镇党委、工商联党组等1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工作要求,现将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予以公开。今天播出区残联党组、大坪镇党委整改情况。

  一、梅县区残联党组

  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缺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建立完善议事制度,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重视、机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和完善单位干部管理制度。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不重视、述责述廉述德走过场、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层层压实责任,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会会费使用管理。

  二、大坪镇党委

  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述职述廉流于形式的问题,完善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如实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决策部署,做好办文登记。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重视、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未按规定执行、村级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干部出入境审批管理,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和监督。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以案治本”工作不到位、公务接待廉政风险突出、违规发放慰问金等补助的问题,明确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定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报销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全面规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文件精神,清退违规发放的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