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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一批至第二十三批7月7日)

时间:2018-07-0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一批至第二十三批7月7日).xlsx

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一批至第二十三批)
(截至2018年7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批次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是否办结
6 D440000201806080062
投诉金蔡红砖厂(老板姓周)在生态林建设,占地几百亩,废水废气污染,周边树林都死了,烧煤的,也造成水土流失。2016年年底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当时有市长来看,也停了,中央环保督察一结束又开始生产。投诉至区、镇未果,不了了之。希望能彻底解决。 梅县区 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南口镇金声村有2间砖厂,分别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金蔡煤灰砖厂和梅州市梅县区金蔡蒸压粉煤灰砖厂,为同一老板所有,厂区相连,生产经营相关证照和环评审批验收、土地和林地使用等手续齐备。其中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金蔡煤灰砖厂年产15000万块煤灰砖,主要原材料为粉煤灰、风化石等,配套建设了废气除尘设施、废水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梅州市梅县区金蔡蒸压粉煤灰砖厂年产20万立方米新型蒸压粉煤灰砖,主要原材料为石膏、生石灰和粉煤灰等,配套建设了废气除尘设施。
201612月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第15批来电45号),群众反映金蔡砖厂废气污染问题,经检查监测废气达标排放,现场要求做好运输扬尘防治工作。
2018611日,梅县区对2间砖厂进行检查。2间砖厂生产正常,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设施正常运行,经对煤灰砖厂(投诉所说的红砖厂)废气监测,废气达标排放。此前,对蒸压砖厂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达标。同时,林业部门对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对使用林地情况,未发现已审批林地有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厂周山地树木未发现生长异常情况。水务部门针对金蔡蒸压厂裸露土地水土保持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部分属实 区检查组对金蔡砖厂提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场区的裸露地表应及时复绿,恢复植被,确保沉砂池和排水沟正常使用;进一步加强原料仓和场地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等整改要求。砖厂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下一步工作
:(一)区环保局加强对2间砖厂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环保管理,保持场地整洁,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区水务局督促梅州市梅县区金蔡蒸压粉煤灰砖厂加强施工管理,完成整改工作,确保雨季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
10 D440000201806090024
沿江南路金龙豪庭楼下的朵朵美食烧烤店油烟污染,每晚都营业到很晚,占道经营,噪声大。旁边的兴盛家居店安装了大功率抽风机,噪声大。 梅县区 大气,噪音 反映的是位于梅县区沿江南路金龙豪庭A栋一号的梅州市梅县区小朵美食店(招牌为朵朵美食)和旁边的兴盛家居(招牌为兴胜家居)。
2018611日,梅县区政府组织程江镇政府和环保、食药监、公安、城综等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核查,朵朵美食烧烤店主要经营小食、烤鱼和其他烧烤类食品,烧烤炉具设在厨房,厨房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厨房安装有一台抽风机,运行抽风机会带出一部分油烟;夜间在路旁空地上营业,顾客喧哗声影响周围住户。兴盛家居在小区消防通道内安装有三台抽风机,运行时发出较大噪声。
基本属实 针对检查情况,现场要求朵朵美食进店经营,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理并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抽风机和封闭抽风口,同时提醒顾客注意不要大声喧哗,减少油烟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兴盛家居的经营者停止使用抽风机,避免抽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13日,朵朵美食已封闭抽风口,兴盛家居已切断抽风机电源,停止使用抽风机。
下一步工作
:由城综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加强对朵朵美食和兴盛家居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14 D440000201806100045 6 石扇镇西南村进尾水库(饮用水源)被污染,梅县区水务局低价将水库出租给私人养猪、养鱼,水库被污染,村里的河也被污染了,存在多年,多次投诉,没有处理,认为政府不作为。 梅县区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径尾水库位于石扇镇西南村,水库库容86万立方米,是一个生产灌溉型水库,非饮用水源。现由邓联文承租用于养殖生产。水库周边有2家养猪场,分别是邓联文猪场和秦丰和猪场。邓联文猪场地处石扇镇西南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存栏量100多头。秦丰和猪场地处梅江区城北镇塔下村,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存栏330头猪,办理了环保备案手续和营业执照,猪舍养殖废水不外排回用果园浇灌。两个猪场均有污染处理设施。
20179月,石扇镇结合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将邓联文猪场列入第三批整治,要求2018年上半年关停拆除。
部分属实 2018611日,梅州市环保局组织区环保、石扇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石扇镇并对邓联文养猪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2018630日前彻底退出养殖并拆除猪舍。现已签订限期拆除承诺书和补偿协议书,承诺按时清理并和除猪舍。同时,梅县区对径尾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水库水质符合农灌水标准。
612日,梅江区环保局会同城北镇政府对秦丰和猪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并对水库东面、北面取样检测。针对检查发现沼液池不够匹配、粪便堆场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下一步跟进邓联文猪场拆除、泰丰和猪场整改工作。并结合梅江区水质监测情况,加强水库养鱼指导,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19 D440000201806110023 7 白渡镇凤岭村村民建房子均没有建化粪池,将污水直排进白渡河支流,污染河流。 梅县区 经查,凤岭村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东北部。该村辖7个村民小组,在册户数181户,人口598人;全村总面积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5亩。 部分属实 613日上午,梅县区组织对风岭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村沿溪周边房屋都配套了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部分外排,部分综合利用。凤岭村小溪未划定功能区,目前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检查中发现溪流上游有一户村民建有两座猪舍,面积约250平方米,存栏生猪约100头,但未配套环保设施,对溪水造成影响。经监测,凤岭村小溪水质符合农灌水标准;上游水质为地表水劣V类,污染因子为总磷、氨氮;村旁(村民刘杰清屋侧)水质地表水Ⅳ类,污染因子为氨氮。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白渡镇加快推进当地养殖污染整治,已与该养殖户签订了退养生猪协议,明确在
630日前完成清理拆除。同时,加快推进凤岭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凤岭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初步选址工作。
31 D440000201806140004 10 投诉人反映大石队生产队的村民(陈益春)是做卤味的,将建筑垃圾、煤灰等生活垃圾倾倒在投诉人的农田里,多次向相关部门,前后已投诉五六年了,20177月镇政府、国土部门有到现场查看,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希望能将倾倒在农田里垃圾清理。目前益昌村的农田很多都被黄泥填埋了,但不清楚黄泥哪里来的。 梅县区 土壤 1.益昌村村民陈益春将煤灰等生活垃圾倾倒至该村村道和水圳旁空地,并将部分垃圾撒至投诉人的农田。镇工作组、村干部多次劝说,竖立禁倒垃圾公益广告牌,均无效;村委会曾多次组织清理。
2.经走访和向投诉人了解,益昌村有两处填土:一是坑塘填土,为原丰益砖厂(去年已关闭拆除)于1999年与益昌村墩上、象形村民小组租赁该土地9.87820年,挖土后形成了坑塘。据国土在线巡查系统显示,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坑塘水面。2016年开始,刘云剑载黄泥填塘,该地仍具备耕作条件。二是农田填土。填土发生地为益昌村老信社后面。2017年上半年,陈宇开始在老信社后面农田中填土,面积约1亩,地类为基本农田。
部分 属实 1.616日,梅县区组织对益昌村进行现场检查。反映的陈益春倾倒生活垃圾现场主要堆放碎石、煤灰等废弃物,占地约45平方米,数量约40立方米(大部分是2013年修路时留下的碎石,少部分为后来倾倒的煤灰等生活垃圾),倾倒点地类为水田。现场责成益昌村立即组织清理,恢复水田原状。村委于当天下午组织清运完毕。
2.坑塘填土:南口镇国土所于2018617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填土,要求在合同期满(20191231日)前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农田填土:南口镇国土所于2018617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填土,要求在一个月内复绿、复耕,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35 X440000201806140014
居民投诉梅州市梅县区饮用水源黄田水库被承包给个人养鱼。养鱼人的理由是以养护养。自从被承包养鱼后,水库水质变差,蓝藻丛生。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承包人还用电鱼机去电鱼。最近粤东大旱,整个库头库尾漂着过万斤的死鱼,当时的PH值只有5,氨氮严重超标,整个水库弥漫着恶臭味。虽然4号台风给水库整整涨高了3米高的水量。但整个水库依旧漂着大量的垃圾和死鱼。这两天接到整改文件后,他们拆除了养鱼的网箱,却没有打捞那些垃圾和死鱼,目前库内垃圾成堆,腐烂的死鱼依旧漂在水面散发着恶臭。 梅县区 ,大气 接到转办案件后经排查,梅县区内无黄田水库,其中南口镇对名称较为接近的黄田坑水库进行排查后未发现有案件反应的相关情况出现。结合前期案件转办情况,转由黄田水库所在平远县负责办理。
黄田水库库区确有两处合计约
850平方的四方形围网用于养鱼,但未发现投料机、饲料等。养鱼是黄田水库管养所通过不投料喂养以鱼净化水质方式进而避免水质富营养化。而围网目的主要便于定期清理大鱼,作临时寄放。在经县水电管理中心同意后,将库面管理工作(库面保洁、养殖管理、水质监测等)承包给该所库面管理小组。不存在承包个人养殖行为,也不存在管理人员用电鱼机电鱼的现象。2018611日平远县环境保护局对黄田水库管养所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黄田水库管养所立即拆除围网及相关辅助设施。614日,平远县开展后督查,黄田水库管养所已全面拆除黄田水库围网及相关辅助设施。
不属实 重复投诉件(第五批79D440000201806090065)。经了解,63日,黄田水库库尾确实出现过死鱼现象,死鱼约计六百斤左右,造成死鱼的主要原因是水库水量少且持续干旱高温水体溶解氧不足所致;6月初也曾出现水面漂浮垃圾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近期的强降雨冲刷上游周边区域所致;对于出现的这些现象,黄田水库管养所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积极消除影响。接到转办案件后,平远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时,黄田水库未发现水面漂着大量垃圾和死鱼,没有蓝藻滋生现象,也未闻到臭气。611日,经对黄田水库库心及净水厂取水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库心PH值为6.60,氨氮为0.394mg/L;取水口PH值为7.38,氨氮为0.394mg/L。结果表明黄田水库水质达标。
44 X440000201806140137
梅州市梅县区梅西宜塘船角桥头堆放了一大堆垃圾,已堆放半年。516日向梅县区环保局投诉,但垃圾有增无减。 梅县区 土壤 梅西镇于20174月通过公开招标将全镇垃圾的清理、清运、转运和保洁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广东志诚达再生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志诚达物流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称志诚达公司)。群众发现,梅西镇宜塘船角桥头垃圾堆放无人清理。 5月中旬,梅县区环保部门曾接到群众反映路旁倾倒生活垃圾的投诉,工作人员已转当地镇政府要求进行清理。 基本属实 615日,梅西镇督促该镇承包垃圾清运服务的第三方单位志诚达公司对宜塘船角桥头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616日,经现场检查,发现桥头垃圾已清理完毕。
51 X440000201806150011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整体搬迁至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建桥村梅州坑,2018年建成并全面投产。投诉该公司选址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化工企业必须进入规范化园区规定。该公司生产高锰酸钾、高锰酸钠都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产生苛化渣、氟硅酸钾渣属于危险废物,理应按规定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其所处梅州坑不属于规范化的工业园区,园区无环评文件,无配套三废措施,必然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该公司位于低洼处、供水水源卫生防护带,靠近石窟河(15)、长田溪(流进厂区) 类水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选址违反化工企业选址禁止规定,近水污染水体,应强制搬离。 梅县区 ,土壤 11批来信169号、170号案件(重复投诉)案件。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航鑫公司)始建于1979年,是专业生产高锰酸钾和高锰酸钠的公司,原厂址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2013年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通过以新带老环保措施进行异地升级改造整体搬迁至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该公司异地改扩建项目(项目年产高锰酸钾15000吨、高锰酸钠10000吨),已取得项目备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项目于201512月建成投产,并于2017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取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高锰酸钾首期(年产7500吨)项目生产线已建成,现正进行工艺调试。20185月,该公司重新办理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园规划范围内,在梅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的危险化学品专区内。
20155月,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送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材料的函》,同意梅县区依托省产业转移园(畲江园区)为平台辐射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固体废物为氟硅酸钾渣和苛化渣,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其中苛化渣为高锰酸钾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公司周边石窟河白渡段及长田溪均非集中式饮用水源;未划定为珍贵水生动物保护区,也未划定为鱼虾特定的产卵场所。项目选址经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部分属实 617日,梅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航鑫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配套了雨污分流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田溪。锅炉燃煤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装袋暂存在厂区内固废临时堆场,氟硅酸钾渣出售给专业厂家作生产原料,粉煤灰、脱硫渣外售给砖厂或水泥厂作原料(均有外销合同)。检查未发现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情况。工作人员对厂区周边认真察看,未发现草木叶面、地表有红色粉尘。现场发现该公司固废堆场管理不到位,部分固体废物遮盖物掀开后未再行遮挡,少量氟硅酸钾渣未及时装袋存放;同时发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少量渗漏现象。检查组现场要求该公司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620日复查,该公司已完成了整改。
5月底和617日对该公司噪声、废气和该公司生活废水排放口下游长田溪永福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B区标准限值两者中较严指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52 X440000201806150012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生产高锰酸钾、高锰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这些粉尘具有刺激性气味,对皮肤、眼睛、呼吸道都有腐蚀性。厂房离居民住宅区近,居民早上起来时,经常发现蔬菜等农作物上有红色水珠,就是因为航鑫公司粉尘污染导致。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下渗到地下,厂区红色废水冲进河流里,污染水体。居民强烈要求该公司关停并搬离这个地方。 梅县区 大气,水 11批来信169号、170号案件(重复投诉)案件。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航鑫公司)始建于1979年,是专业生产高锰酸钾和高锰酸钠的公司,原厂址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2013年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通过以新带老环保措施进行异地升级改造整体搬迁至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该公司异地改扩建项目(项目年产高锰酸钾15000吨、高锰酸钠10000吨),已取得项目备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项目于201512月建成投产,并于2017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取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高锰酸钾首期(年产7500吨)项目生产线已建成,现正进行工艺调试。20185月,该公司重新办理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园规划范围内,在梅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的危险化学品专区内。
20155月,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送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材料的函》,同意梅县区依托省产业转移园(畲江园区)为平台辐射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固体废物为氟硅酸钾渣和苛化渣,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其中苛化渣为高锰酸钾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公司周边石窟河白渡段及长田溪均非集中式饮用水源;未划定为珍贵水生动物保护区,也未划定为鱼虾特定的产卵场所。项目选址经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部分属实 617日,梅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航鑫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配套了雨污分流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田溪。锅炉燃煤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装袋暂存在厂区内固废临时堆场,氟硅酸钾渣出售给专业厂家作生产原料,粉煤灰、脱硫渣外售给砖厂或水泥厂作原料(均有外销合同)。检查未发现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情况。工作人员对厂区周边认真察看,未发现草木叶面、地表有红色粉尘。现场发现该公司固废堆场管理不到位,部分固体废物遮盖物掀开后未再行遮挡,少量氟硅酸钾渣未及时装袋存放;同时发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少量渗漏现象。检查组现场要求该公司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620日复查,该公司已完成了整改。
5月底和617日对该公司噪声、废气和该公司生活废水排放口下游长田溪永福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B区标准限值两者中较严指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57 X440000201806150036
1、投诉梅州市扶大、畲江、东升工业园偷排污水现象非常严重,导致梅江河水质被破坏,尤其是靠近206国道有很多死鱼。请督察组暗查梅江河上游,特别是梅江区三角地、长沙、三龙水电站。三龙水电站下边就是梅州市城区的唯一水源地,不暗查发现不了问题所在。
2、梅州市梅县区大面积种植速生桉树,严重破坏土壤和水源。
梅江区、梅县区、高新区管委分 ,生态 1、扶大园区未配套建有污水处理厂,园区内涉及生产废水排放企业较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梅县区新城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畲江工业园区污水经过污水管道统一收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再排入园区人工湿地作深度处理后排放至莲江溪。
东升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的废水均统一输送至园区华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近年来污水处理厂废水均能达标排放。
2.梅县区林地面积约有274.76万亩,全区桉树林种植面积共21.75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9%,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南口、畲江、丙村、水车、松口、白渡、程江、石坑等乡镇。我区从1998年开始种植桉树,现有桉树林均是从20032004年开始种植至今,2010年后基本未发展新的种植桉树面积。目前用材林面积为126.46万亩,其中种植桉树用材林面积为16.48万亩,约占用材林面积的13%;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48.3万亩,其中桉树林面积为5.27万亩,约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3.55%
部分属实 为做好梅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梅州市组织梅江区、梅县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农村生活面源、旅游餐饮点、工业企业污染等问题,均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至目前,已对该7家企业产生污染物的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整改工作正按照要求推进中,所有整改任务都将于201812月底前完成。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梅县区、梅江区组织对梅江河长沙段上中下游得水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河道有大面积死鱼等明显漂浮固体废弃物。对群众反映东升工业园区偷排污水的问题,自
616日起梅州市环保局、梅州高新区、梅江区、梅县区分别组织对畲江园、东升园区和扶大园区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有环境问题。
梅州市环保局组织畲江工业园上游至东升工业园下游河段共设置畲江官铺(Ⅱ类)、长沙(Ⅱ类)、梅州大桥(饮用水源、Ⅲ类)、头塘(Ⅲ类)、西阳电站(Ⅲ类)等
5个断面经行取样监测,梅州大桥监测61项指标,其他断面监测24项指标。经监测除畲江官铺断面溶解氧低于地表水Ⅱ类标准0.4mg/L、西阳电站氨氮超标0.1倍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达到对应水质类别要求,其中梅州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近期对畲江园废水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中较严指标。同时,梅江区对华禹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再作相应处理。
目前,梅江两岸上游沿河各镇正在推进镇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
2.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检查的通知》(粤林办函[2016]222号)要求,结合实际逐步退出桉树种植的工作要求,梅县区近年来大力引导种植户采伐完桉树林后进行更新改造工作。其中包括:2012年至2016年桉树林改种湿地松、油茶和荷树等共8367亩; 2017年改造完成面积共2026亩;2018年正在改造的面积为7780.95亩。几年以来梅县区通过不同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桉树林共改造1.82万亩,征占用林地采伐桉树面积为548亩,总共改造18721.95亩。
63 D440000201806160024
德隆小区下面多家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特别是买买提的油烟特别大,可能是油烟管没弄好。乐逍遥、月亮岛、景阳岗、荔香园这4家不但油烟扰民,还把桌子摆到很外面,营业到凌晨2/3点,最近世界杯,还把屏幕摆出来,噪声更严重。投诉过,工商、警察来过,执法人员一走,又摆出来。每次卫生城市等领导检查,那些店就很规范很规矩,但平时都是油烟噪声扰民,附近居民无法休息。 梅县区 噪音,大气 买买提、乐逍遥、景阳岗、荔香园等均为在梅县区沿江半岛德龙桥附近营业的烧烤店,月亮湾(岛)为经营饮料、啤酒、零食店。
买买提烧烤店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乐逍遥、荔香园、景阳岗烧烤店均未安装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大部分烧烤店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且顾客吵杂、喧闹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梅县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地段的夜宵排档及餐饮摊店违章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纠正管理。梅县区环保局对乐逍遥、荔香园、景阳岗烧烤店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78日前配套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现场要求烧烤店做到文明经营,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加强对烧烤店顾客吵杂、喧闹等行为的管理。下一步工作: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74 X440000201806160044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富贵花园二区D4栋楼下有一间废品回收店,没有营业执照,不仅回收废品和旧家电,还主营清洗油烟机。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污水横流,最后排向市政管网。废水发出阵阵恶臭,老鼠,苍蝇明显增多了。曾多次向梅州市市环保局和梅县区环保局、物业反映,均未得到实际处理。 梅县区 大气, 邝承峰租赁梅县区扶贵东路富贵花园D4805号车库住宿并提供上门清洗服务。邝承峰租赁车库作为住宿和临时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堆放有废品和现场清洗抽油烟机等行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未闻到有异味。据邝承峰陈述,其曾多次向辖区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因该场所为住宅区不符合办照条件,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现其已暂停经营活动;只从事上门为住户清洗抽油烟机服务。对于是否回收废品和旧家电,邝承峰陈述在店里放置过旧家电。 部分属实 2018618日,梅县区检查组到现场检查,发现被投诉的场所为小区内一车库,门户关闭。620日,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堆放有废品和现场清洗抽油烟机等行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未闻到有异味。针对检查情况梅县区辖区工商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行为。经查,市、区环保部门近年来未接到过群众对邝承峰经营环境影响的投诉。
82 X440000201806160109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秀水坑的生态林属村民集体所有,被村书记以租代卖”,低价承包后,假借高速公路施工,生态林和水田惨遭毁坏达几十亩,造成环境破坏,水土流失 严重,水源污染村民无法饮用。村民在梅州网上信访达10多次记录(有附件),投诉到林业和国土部门均无果。 梅县区 生态, 梅州市梅县区嘉利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嘉利物流公司)于20173月期间,分别与城东镇竹洋村秀水村民小组及部分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的土地位于城东镇竹洋村秀水村民小组冇塘里,租赁总面积为55.6亩,租赁期限为70年。因冇塘里靠近东环高速施工路段,嘉利物流公司为博得东环高速较高的征地补偿款,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林地,改变林地树种。区林业局于2018321日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1万元,并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原状。此外,省重点工程梅州市东环高速支线项目(桥梁预制加工厂)于201711月底租用了嘉利物流有限公司林地1.6681公顷,作为桥梁预制设备生产加工临时用地,并于20183月立项报批临时占用林地手续,梅州市林业局已经同意了该立项申请,审批手续已报批广东省林业厅。 部分属实 2018618日,梅县区检查组到现场调处。经核查,村民反映的地块位于城东镇竹洋村秀水村民小组冇塘里,为嘉利物流公司租赁。据现场核查和走访调查,工地现场已筑挡土墙,周边群众饮用水有丙村龙骨坑水厂供应,该地块没有饮用水源,未发现村民反映的该地块生态林和水田惨遭毁坏达几十亩、造成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污染村民无法饮用等情况。下一步工作:区林业局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擅自开垦林地等违法行为;督促嘉利物流公司落实整改要求,消除影响。
88 D440000201806170026
乐逍遥、景阳岗、月亮湾、壕皇、美美极等烧烤店,晚上8点开始营业,占道经营,消费者吃东西时发出的吵杂声及排放油烟异味扰民。 梅县区 噪音,大气 重复件。(第12D440000201806160024
买买提、乐逍遥、景阳岗、荔香园等均为在梅县区沿江半岛德龙桥附近营业的烧烤店,月亮湾(岛)为经营饮料、啤酒、零食店。
买买提烧烤店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乐逍遥、荔香园、景阳岗烧烤店均未安装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大部分烧烤店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且顾客吵杂、喧闹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梅县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地段的夜宵排档及餐饮摊店违章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纠正管理。梅县区环保局对乐逍遥、荔香园、景阳岗烧烤店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75日前配套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现场要求烧烤店做到文明经营,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加强对烧烤店顾客吵杂、喧闹等行为的管理。下一步工作: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95 X440000201806170022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是广东贫困村,环境优雅,井水溪水能直接饮用,长寿老人很多。十多年前,村委私自把山林承包给商人,山林全部种上了速生桉树,严重破坏了这里的环境,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水质破坏不能饮用,死于癌症人数上升。 梅县区 生态 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林地面积10593亩,其中用材林面积5146.5亩,生态公益林面积5446.5亩,至现在已种植桉树面积积4747亩,均是承包林地上种植。经查,2004729日,桃宝村召开会议,会议商定同意由当时村委黄俊主任为代表与梅州市桦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润公司)签订有关将桃宝村管区内部分林地租赁给桦润公司种植桉树速生丰产林的租赁合同。之后桦润公司流转给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林权证。
梅县区近年来大力引导种植户对桉树采伐完后进行更新改造其他树种。桃宝村生态林桉树种植面积
1635亩在20172月已向广东省林业厅申请采伐改造。承诺采伐后种植乡土树种。桃宝村桉树改造正从生态林改造开始逐步推进全面改造。
部分属实 2018620日,区检查组对松口镇桃宝村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松口镇桃宝村承包山林给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桉树,在种植桉树的山坡可以看到因林木采伐开辟集材道路的裸露迹地,采伐区和集材道无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强降雨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区水务局要求湛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林木采伐方案中增加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下一步工作:区水务、林业部门加强对桃宝村桉树种植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99 X440000201806170045
举报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东溪村村委私自买卖村民集体所有的承包地水田,毁坏村民的竹林。毁坏距离江姓祖祠对面约100多米的小山,山林被毁。此山是江姓一族的命脉,江姓一族数百年来精心保护。四年来,村民多次将情况举报到镇政府均未得到公正解决。 梅县区 生态 2015年丙村镇东溪村村道建设,东溪村乡村道路是连通丙村镇与雁洋镇三乡之间的通道之一。因东溪村乡村道路在窝尾村民小组这个位置有一段路需要经过东溪河,20157月中旬,窝尾村民小组和江屋村民小组村民自发倡议在江屋村民小组对面架桥开路,方便群众下雨天和东溪河水流量大时通行。最初设计需征用江荣寿家部分水田,因江荣寿家坚决不肯征用,只能改绕溪唇而过。江荣寿又表示溪边的竹子是他种植的,不能动。施工前,据了解溪边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在施工时将溪边种植的竹子铲除了。后来江荣寿儿子回村要求把石坎推掉种回竹子。镇、村干部积极做江荣寿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提出对其作出适当经济补偿或另种植竹子给他,但江荣寿及其家人坚决要求恢复原状。 部分属实 2018620日,丙村镇会同区林业局到举报人所指距离江姓祖祠对面约100多米的小山了解情况,现场未发现小山有山林被毁的情况,只有一处滑坡落下的泥土约3平方米左右。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少许的山地,未破坏小山的植被,现大部分已恢复原貌。
100 D440000201806180004 14 轩外村一石场采石过程中产生灰、泥头车进出引起的灰尘及漏出的黄泥水扰民,洗完石头的黄泥水流到梅江水,污染水源。曾梅州市、梅县环保局投诉,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梅县区 大气, 梅州市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以下称良山石场)成立于20068月,开采花岗岩,产品为建筑用石和机制砂;生产规模为年产石材8万立方米/年。该石场生产经营手续齐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403797708048H20156月取得梅州市梅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625日。其年采掘建筑石材8万立方米建设项目于20136月经环评审批,20131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年产2万立方米机制砂加工项目于20137月经环评审批,201411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已领取《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325日。已领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10月。2009年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原广东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林地2.6304公顷。 部分属实 20185月,梅县区环保局对该石场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存在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等,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完善厨房生活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生活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洗砂废水沉淀池防渗漏设施。该石场已完成第一项整改改造,第二项整改尚在进行中。安监部门今年来对该公司进行了4次执法检查,查出一般隐患9处,发出整改指令2份;该石场已对9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
620日、23日,梅县区组织对良山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石场现场未生产,正在进行停产整改工作。该石场已配套建设洗砂废水沉淀池、场地雨水收集沉淀池等设施,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石场的凿岩采用潜孔带干式捕尘和湿式抑尘设备进行作业,传送带采取封密及喷淋措施,安装雾炮机用于场地抑尘、降尘。场地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未发现有场地废水和洗砂废水外排至梅江河的情况。该石场签订了《严禁超载承诺书》,承诺运输石料时严禁超载并进行有效遮挡;购置了洒水车、扫地车,聘请了4名保洁人员对厂外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该石场已按环保局《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加建了一个三级化粪池用于处理厨房生活废水,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回用于场地绿化,未见外排生活废水。未发现有违规采石、毁坏林地情况。未发现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110 D440000201806190016
一大理石加工场早上8点至晚上6点作业,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扰民。曾向镇政府反映过情况,但一直没有处理。 梅县区 大气,噪音 反映的是丙村镇交通街一间大理石加工店, 20141117日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441421600280362),注册名称是梅州市梅县区丙村居美石材加工店。 基本属实 621日,梅县区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石材加工店面积约100平方米,安装有一台石材切割设备,切割加工产生粉尘和噪声,未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区环保局向廖招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626日复查,该店未加工。下一步加强巡查,督促落实到位。
111 D440000201806190017
金岸一期楼下有十几家餐饮店,除了两家,其他都是夜宵档、烧烤店、音乐吧,占道经营,噪声、油烟严重扰民,污水直排到自来水取泵房,再排入江内。投诉多次多个部门,还请愿到区、市政府,政府要答应过要清理,但没有效果,城管也来了很多次,没用,已经存在十几年。 梅县区 大气,噪音, 沿江金岸一期小区路段有阿凡提新疆烧烤、乐逍遥、蠔门宴、大本营、湖北人家、恒基美食共6家经营烧烤的餐饮店,另有COCO清吧无烧烤无厨具。
20185月下旬,区环保局接群众投诉,反映该小区烧烤店油烟污染等问题。经查,其中阿凡提新疆烧烤、乐逍遥、蠔门宴、湖北人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大本营、恒基美食尚未安装。并向2家餐饮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于7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基本属实 连日梅县区开展对沿江半岛、沿江金岸餐饮业夜间经营扰民问题的整治行动。要求餐饮店安装使用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做到文明经营,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加强对餐饮店顾客吵杂、喧闹等行为的管理。626日晚,区检查组对沿江金岸一期小区进行现场复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等情况。下一步工作: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18 X440000201806190012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横岗村老君嶂大片的省级生态公益林,被当地神棍熊足胜非法侵占,在林地上违建庙宇和修建水泥路,在附近的林地上修建数百平方米的大墓并出售墓地牟利。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冲毁附近农田,威胁连坑水库安全。2015年镇政府对部分违建进行拆除,但违建的门坪、围墙、违建的墓地、扩建的水泥道路和2015年后新建的违章建筑至今仍未被铲除,导致林地无法复绿。至今未对水土流失毁坏的农田进行补偿。 梅县区 生态 横岗老君嶂观音庵位于程江镇横岗村连坑里第8村民小组,始建于唐朝,属老寺庵,原面积约100平方米,熊足胜在改革开放前后开始牵头修建此庵并一直打理该庵,2009年冬,由其女熊惠明过来接手管理开展宗教活动。20133月释耀慈等人在观音庵后面右侧已平整3年的山地上新建伙房、饭堂、杂物间并在观音庵门前扩建门坪,因占用林地及水土流失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未妥善协商引起村民不满而引发群众上访。
20141月,梅县区林业局对熊足胜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三个月进行复绿并恢复原状。熊足胜违规用地进行了复绿。
20151029日,梅县区政府组织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城综局、维稳办、民宗局及程江镇政府执法和工作人员依法对横岗村老君嶂观音庵违法扩建的157平方米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完毕。
经向村干部及多方了解,此地建坟的起因是
2003年至2004年间梅雁水管线及天汕高速征地过程中,为集中解决无主坟安置问题而建造的墓地,共安置了300多个骨骸,总面积不足一亩地,周边植被良好。直至2016年期间,陆续也接收孤寡老人的骨灰进行安葬,观音庵收取300元安置费用。据了解,该墓地为慈善用途,不作经营性收入。
部分属实 621日,梅县区检查组对老君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未发现熊足胜在2014年后有再次勾山毁林的行为,但庙前门坪未完全复绿;熊足胜在强制拆除的原址上又重新搭建铁皮瓦遮阳棚;现场未发现有明显的水土流失情况,庙宇屋后存在山体边坡裸露情况,强降雨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庙宇旁边水泥路靠近山体边坡存在轻微的山体崩塌情况,有崩落的泥土沙石尚未清理; 附近山坑水田弃耕多年,现场未发现有水田被破坏痕迹,程江镇政府2016年来未收到村民反映水田被破坏要求补偿的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梅县区要求熊足胜(老君嶂观音庵)对门坪进行复绿;对庙宇屋后山体裸露边坡采取拦挡措施并及时复绿,对庙宇旁边道路边坡下崩落的泥土沙石及时进行清理,对山体边坡采取混凝土挡墙或尼龙土袋挡墙等拦挡措施,对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和完善排水沟,并不得扩大墓地范围。以上整改要求在730日前完成。

128 X440000201806200067
投诉梅州市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严重超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总量生产,每月生产的硫酸铜有1500,产生废水只做了除铜处理,氨氮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梅县区 ,土壤 梅州侨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侨韵公司)位于梅县雁洋镇莆里村长尾坑,始建于2002年,占地面积约6120m2。该公司蚀刻液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领取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609月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71月换领的《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类别为:含铜废液(HW22类中397-004-22397-051-22)共6000/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122日。
该公司硫酸铜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有
4台中和反应罐13m38台结晶反应釜3m32台板式压滤机40m33台离心机,设计生产能力约4000/年。配套了氨氮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有1套铜萃取设施、1套离子交换设施、1套氨氮蒸发器,设计废水处理能力约30/天。
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氨氮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检查运行记录台账未发现异常情况。查阅其生产记录台账,2017年度生产硫酸铜产品2308.81吨,201811日至620日生产硫酸铜1384.25吨,每月生产约200吨。2017年以来,收集含铜废液的相关信息(包括联单号、产废企业、运输情况和接收数量等)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登记。根据管理台账统计,该公司2017年度共收集含铜废液(HW225422.524吨,201811日至620日共收集含铜废液(HW224248.488吨,未超过其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量。
根据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8625日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为:pH6.44(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mg/L、悬浮物10mg/L、氨氮0.313mg/L、总铬0.006mg/L,总铜等未检出,排放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时段一级标准。
133 D440000201806210073
南口镇瑶美村新东四队一养猪场散发恶臭气味扰民,污水直排河涌,污染水源。曾经政府网站上投诉,但一直没有给投诉人回复,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投诉政府部门泄漏投诉人的信息,投诉人投诉后,猪场老板给投诉人发了条信息,让投诉人不要投诉。 梅县区 ,大气 投诉的养猪场是壹胜家庭农场,位于梅县区南口镇瑶美村塘头下,属于禁养区,法人代表是陈帅,现租赁给李满瑞经营。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870.5平方米,目前存栏肉猪590头、母猪32头,建有一座沼气池200立方米、2个沼液储存池共约400平方米。沼液储存池的肥料用抽粪机抽到果园用于种植果树。
关于投诉人反映在网站投诉没有回复及泄漏投诉人信息的问题,经查,
2018331日,通过网信投诉内容与本案投诉内容基本一致。413日,南口镇政府在信访平台上作了答复,并已向向梅县区信访局作了情况汇报。据南口镇调查反映,其政府工作人员并无泄露投诉人信息。
部分属实 623日,梅县区对壹胜家庭农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农场配套建设了沼气池等处理设施,但应急设施不完备,近期雨水较多情况下,没有及时抽取沼液到果园,造成沼液储存池的沼液溢出流到小溪;部分清洗过道的污水排至小溪。
623日,南口镇政府于向该承包养猪户发出了《限期清理通知书》,限其于20181031日前自行清场关闭或拆除,环保部门将进行立案处罚。624日,该养猪户与南口镇政府签订《梅县区南口镇禁养区养殖场拆迁补偿协议书》,将于20181031日前自行拆除养猪设施。现场要求该农场在清理完成前保持猪舍清洁,沼液储存池污水要及时抽取,避免溢流到外环境。
137 X440000201806210018
国道旁高古寨脚下一猪场(潘某某猪场)离居民区、河涌较近,猪场已养殖有十年,而且逐年扩大规模,猪粪便未经处理流到田间,散恶臭气味扰民。潘某某随意霸占土地建造猪舍、工房,毁林种果,破坏水利开路私用。 梅县区 ,大气 被投诉的养猪场是潘永发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高古寨下包衣坑,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目前存栏肉猪350头、母猪45头,建有一座沼气池50立方米、1个沼液储存池约130立方米。 部分属实 623日,梅县区组织对潘永发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养猪场距离居民区约500米,距离河涌近一公里;养猪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在沼液储存池中贮存,用抽粪机抽到果园用于种植果树,未发现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流到田间的情况;该养猪场地类为其他林地,属设施农用地,有部分地方是向其他群众转让过来使用,没有发现随意霸占土地情况;该养猪户在7年前种植沙田柚40余棵,未发现新开荒毁林现象;未发现有破坏水利开路私用的情况。
现场要求该养猪户做好下列整改工作:保持猪舍清洁,沼液储存池污水要及时抽取,避免溢流到外环境。
由于该猪场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列入了今年底应清退的范围,
623日,南口镇政府于向该养猪户发出了《限期清理通知书》,限其于20181215日前自行清场关闭或拆除。该养猪户表示愿意接受。
138 X440000201806210019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程江村佰公下李屋,每天下午15-18时就有小贩在村道乱摆乱卖,把整条村道挤得水泄不通。小贩在村道杀鸡、杀鱼,污水横流,祠堂前的池塘水已污染得发出阵阵恶臭。小贩的吆喝声、广播促销声严重扰民。村民向梅县区公共事业局城管、梅县区新城办、程江村委会反映过,各部门相互推诿。 梅县区 噪音, 伯公下李屋临时集市形成于2002年前后。九十年代中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梅县区华侨城人民北路周边居民小区密集,居住人口剧增。由于附近没有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城市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程江本地居民及一些外来商贩自发在伯公下李屋祖屋祠堂周边空地及人民北路沿街巷道占道摆卖,每天下午经营,形成临时集市。今年以来,梅县区城管执法部门和新城办开展了多次针对该地段的集中整治行动,对人民北路人行道两边的店铺、伯公下李屋临时集市流动摊贩进行了整治,耐心劝导流动摊贩,要求搬离摆卖点,对沿街占道经营商店逐一进行规范,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守点管理。 基本属实 20186月以来,梅县区组织城综局、工商分局和新城办、程江镇、扶大高管会对梅县城区特别是重点路段(含人民北路干道及周边,包括伯公下李屋临时集市)进行集中整治,成立了两个整治小组,人员包括区城综局22人,新城、程江、扶大各5人,应急办10人,区工商分局4人,合计51人。从早晨到晚上,不定时、不定点、多种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该临时集市的整治力度,整治乱摆乱卖、噪声扰民等问题。同时,疏堵结合,加强流动摊档的管理约束,并引导摊贩到正规市场中经营。
145 X440000201806210066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程江村8队村民反映荷树园电厂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电厂施工造成村民房屋裂缝漏水(没有补偿)、电厂排放灰尘废气和噪音污染等问题。 梅县区 大气,噪音 广东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位于梅县区丙村镇,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总装机容量为1470MW,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135MW循环流化床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分别于20055月和8月投入商业运营,20064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6]042号);二期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分别于20086月和9月投入商业运营,20093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9]52号);三期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分别于20128月和11月投入商业运营,201312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3]23号)。2017616日,广东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 不属实 623日,梅县区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荷树园电厂一、二、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征用了程江等村的土地、房屋、林地。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技术人员对程江村存在裂缝的
2栋村民房屋开展调查工作。2栋房屋分别为三层和二层,均为混合结构楼房板角都出现了几处裂缝,墙体出现了两处不规则的裂缝,有渗水现象。因没有周边工程施工和村民房屋裂缝前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裂缝是否由施工造成。
现场检查时该厂部分生产,
6台机组中356号机组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监控数据显示废气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356号机组的颗粒物浓度分别是5 mg/m39 mg/m34mg/m3。同时查阅该厂45月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显示:除12号机组未运行外,3456号机组和三期综合排放烟囱的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均在10 mg/m3以下。经现场噪声监测,该厂昼夜间噪声监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620日,梅县区环保局对该厂排放废气进行取样监测。
下一步工作:丙村镇和区环保局加强对该厂的监管,督促该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同时结合废气监测结合落实对应管理措施。
151 X440000201806220037
投诉与梅州市梅县区渡江津华雄花园一墙之隔的丰发海鲜大酒店,十几年来,每晚下半夜到凌晨,批发部大型冷冻运输车的刹车声、喇叭声、倒车声;还有破烟管的烂摩托车声、压缩机工作声、工人喧叫声、拆解木垫声,声声刺耳,夜夜扰民,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身心健康。 梅县区 噪音 梅州市丰发海鲜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广梅北路22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617930371N;经营范围:水产品、冰鲜肉禽制品及水产品、农产品,餐饮服务,旅馆业;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为YJ14414210026014,有效期至202287日。 基本属实 624日,梅县区对梅州市丰发海鲜有限公司的海鲜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丰发海鲜批发部冷冻运输车的刹车、鸣喇叭、压缩机运行、人员喧哗、拆包装箱等产生的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现场要求批发部负责人立行立改,制定噪声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减少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丰发海鲜批发部制定《丰发海鲜批发部营业噪声管理制度》,要求大型车辆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入停车场、冷冻库开机时间为6时至20时,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该制度已于625日起实施。下一步加强巡查,跟进整改落实。
152 X440000201806220038
1、梅州市人大多年前在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公珠村水源头大山径,建了一个大型养猪场,猪屎尿严重污染公珠村村民及下游几十个村庄和石屈河的水资源,村民多次投诉未果。

2、去年白渡镇政府不顾村民的强烈反对在离猪场二百米的地方强行建了一个没有环评手续的垃圾压缩站,经常晚上焚烧垃圾,臭水横流,蚊蝇满天飞。村民多次投诉未果。
梅县区 大气, 群众反映养猪场是梅州市畜禽良种繁殖场,位于梅县区白渡镇公珠村大山径,占地约435亩。由市畜牧局牵头兴办的梅州市种猪育种中心,属农牧业生产科研性质。现有猪舍17栋共8000多平方米,存栏大小猪约4000头。该猪场配套11000立方米沼气池,850立方沼气池,4000立方米三级生物净化塘。20051月,该场通过环评审批;20061月动工建设, 20115月,办理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群众反映的垃圾压缩站为白渡镇公珠村等六个村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于2012年冬集资兴建的垃圾中转站,位于道路旁边,周边为道路及山体。白渡镇因对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计划在八月底完成改造投入运营),现由该垃圾中转站临时承担全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至奇龙坑垃圾填埋场处理。该站配套建设了一个污水收集池,用于处理清洗垃圾转运车和压缩垃圾产生的污水。现场散发臭味;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痕迹。该垃圾压缩转运站未能出示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部分属实 625日,梅县区组织对白渡镇公珠村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梅州市畜禽良种繁殖场部分养殖废水未经沼气池处理直接排入生化塘中;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导致部分废水随雨水排出。梅县区环保局对该场存在问题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场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有效控制生物净化塘容量,废水不得外排。
针对检查发现中转站污水从污水收集池满溢出经未硬底化地面渗透排入水渠和管理不到位存在臭味等问题。现场要求运营单位立即规范处置中转站积存污水场地进行硬底化改造,防止废水跑漏;同时对中转站及周围场地进行消杀除臭作业,尽量减少场地的臭味污染。并明确待镇垃圾中转站完成升级改造投入使用后,停用公珠村中转站(仅作为应急备用)。
626日,白渡镇检查,该中转站收集池中污水已转运处理。
下一步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巡查监管。
153 X440000201806220043
反映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三台村有人乱挖生态林200多亩,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 梅县区 生态 梅州市恒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富公司),注册地为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三台村岌头竹子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MA51EP5038,法定代表人为张勇平。20181月,该公司自村民古卓手中转包了三台村林地共203亩。古卓等人于2006年承包该林地并于2008年开垦种植油桐树,由于本地的气候,土壤及抚育管理等原因油桐种植不成功,没有经济效益,除了山窝处油桐生长比较茂盛以外,其余山地上的已大部分枯死。恒富公司转包该林地后,用150亩种转植油茶,其余53亩林地未做改种,维持原状。 部分属实 626日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81月下旬开始对原油桐种植地约150亩采取人工、机械等方式进行清杂,改种油茶;长势较好的油桐树则予保存。其中人工除杂改造约106亩,动用机械清杂约44亩,将林地上油桐包括芒杆等表层植被清理,并集中深埋;保留了原有林地现状,未深层挖土。清杂的林地种植了油茶、西瓜、南瓜等经济作物。但由于原道路为泥土路,排水、沉沙设施不完善,清杂和改植的裸露土地,未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强降雨时会造成水土流失。现场要求恒富公司做好排水沟、沉沙池等设施,并对部分裸露边坡及时恢复植被。梅县区水务局向该公司发出《关于梅县区大坪镇三台村乱挖生态林涉及水土保持问题的整改意见》,要求该公司在730日前按以上要求完成相关水土保持措施。该公司承诺将及时做好相关水土保持设施,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该公司已动工做好边沟整治、沉砂池的清理建设及播撒草籽来复绿,防止水土流失。预计一周内可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下一步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
166 X440000201806230074
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塔牌集团门口G206国道有很多大货车来来往往,都是去塔牌集团载水泥的,大货车来往造成严重的扬尘,道路积尘严重,无任何洒水车进行喷洒降尘作业,严重危害G206国道两边的人民群众的健康。 梅县区 大气 反映的是梅州市梅县区恒发建材有限公司,是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1年投产,证照齐全,主要生产经营水泥熟料及粉磨加工等。 部分属实 626日,梅县区对该公司门口G206国道道路扬尘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与G206国道相接。据了解,该公司日常管理中门口及国道两旁存在大货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公司保安会对他们进行管制驱赶,公司有保洁人员坚持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公司门口有洗车池,对载货车辆车轮进行清洗,但由于近期天气炎热,国道过往大货车多,且行驶速度较快,运输扬尘对周边存在一定影响。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长效保洁管理,定时对厂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洒水频次,有效控制扬尘。
168 X440000201806230087
反映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把富贵垃圾中转站设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中,2010年设立时就遭到群众强烈的反对。每天早上5点左右,就有垃圾车到这里,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垃圾中转站产生严重的臭味、滋生蚊虫,给周围的居民造成严重的生活环境污染。 梅县区 土壤,大气 富贵垃圾中转站是集公厕、垃圾中转、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中转。中转站建成于201112月,原使用下沉敞开式的垃圾斗收集装垃圾,主要是解决华侨城周边商户和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收集转运,一斗约为7立方(约2.5吨),一天运输4次。20148月,梅县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中转站,使用连体压缩箱。中转站改造以后,能有效防止垃圾暴露,减少蚊虫滋生,同时减少垃圾运输次数,一箱能压缩约8吨垃圾,每天运输2次,有效减少垃圾臭味扰民。2017年上半年对该中转站安装了除臭设备。目前,环卫所对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部分属实 2018626日,梅县区检查组对富贵垃圾中转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梅县区检查组要求:城综局环卫所立行立改,对垃圾中转站加大保洁和转运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区域周边加强清洗和消毒,减少异味和蚊蝇;合理安排早晨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环卫所现已加强中转站管理,一是调整垃圾收运作业时间,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强对中转站的清洗保洁。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管理工作。
177 D440000201806240020
投诉人是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水产养殖户,他的养渔场叫馨园家庭农场,说明的情况是:今年41号十几亩鱼塘里的一万多斤的鱼大量死亡,投诉人取水质拿去化验,发现氨氮超标,610日投放鱼苗之后第二天鱼苗又开始死亡,投诉人又取鱼塘的水样拿去化验,发现氨氮又超标,并且氨氮的监测值在不断上升,鱼塘周边没有什么工厂,附近只有一个养猪场和一个屠宰场,因为鱼塘地势比较低洼,怀疑是从上游的屠宰场渗透下来的污水污染了鱼塘的水源。 梅县区 其他污染 程江镇长滩村水产养殖户宋志峰有个11亩水面的鱼塘,因养鱼出现2次不正常死亡情况,怀疑是附近养猪场或从上游的屠宰场渗透下来的污水污染了鱼塘的水源。 部分属实 626日,梅县区到宋志峰养鱼场及周边现场调查,向养殖户了解具体情况,认真查看鱼塘的环境、水源和排水设施。鱼场附近没有工厂,只有一养猪场和屠宰场。经现场查看和投诉人确认,养猪场排水方向不符,因此他怀疑是上游的屠宰场渗透污水污染了鱼塘的水源。检查人员到附近的屠宰场作详细调查,核实该屠宰场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未发现外排迹象。而鱼塘周边只有南侧一处小山泉和西侧一条小溪作为水源补充,来水量少,存在水源不足的可能性。监测人员分别抽取鱼塘水源、泉水和鱼塘内水样进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小溪和山泉水溶解氧均<2mg/L,山泉水氨氮88.5mg/L,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宋志峰暂时不要投放鱼苗。目前根据监测结果继续开展调查。
182 X440000201806240060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生产污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河水浑浊且带刺鼻性气味;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气味难闻;振动流化床干燥机、压滤机等仪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严重噪音;危险固废二氧化锰等未经处理大量散落在厂区周边,以上已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梅县区 ,大气,噪音,土壤 重复件,与第11批来信169号、170号案件重复。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航鑫公司)始建于1979年,是专业生产高锰酸钾和高锰酸钠的公司,原厂址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2013年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通过以新带老环保措施进行异地升级改造整体搬迁至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梅州坑。该公司异地改扩建项目(项目年产高锰酸钾15000吨、高锰酸钠10000吨),已取得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项目于201512月建成投产,并于20179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取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高锰酸钾首期(年产7500吨)项目生产线已建成,现正进行工艺调试。20185月,该公司重新办理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不属实 627日,梅县区对航鑫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配套了雨污分流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该公司雨污分流设施较完善,生产车间已全部硬底化,未发现有生产污水渗入地下和河水带刺鼻性气味的情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田溪。该公司锅炉废气配套建设了脱硫和除尘设备,三相反应器产生的碱雾经冷凝除雾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配套建设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各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气味难闻的情况。固体废物包括氟硅酸钾渣、粉煤灰、脱硫渣,装袋暂存在厂区内固废临时堆场(已搭建遮雨棚和围墙),氟硅酸钾渣出售给专业厂家作生产原料,粉煤灰、脱硫渣外售给砖厂或水泥厂作原料(均有外销合同)。现场未发现有堆存或散落二氧化锰渣情况。该公司的高锰酸钾项目正准备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其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苛化渣和二氧化锰渣;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氧化锰渣和苛化渣均为一般性固体废物。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521日、531日、617日对该公司周边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噪声、废气达标,该公司生活废水排放口下游,长田溪永福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标准。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B区标准限值两者中较严指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190 D440000201806250077
投诉金贝石场违法违规开采。该石场以前是有证照,以前开采的有关山林已开采完了。前年开始私下向村民买山林开采,怀疑私下买山林开采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是违法开采。中央督察组进驻前,洗泥沙的污水直排梅江河(洗泥沙池有一排水管 ,半夜直接将排水管延申到梅江河中间排污水,村民有拍照),督察组进驻前半个月就不排了;督察组进驻前每天放炮采石,24小时运输引起的扬尘、噪声扰民,损坏道路,已涉及影响到78个村民小组的正常生活。之前应该有其他人投诉过,622日梅县区政府有公告及梅县区电视台报道,报道上说要求该石场整改,市民认为该石场是非法开采,要求取缔该石场。 梅县区 生态 梅州市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以下称良山石场)位于梅县区梅南镇轩坑村,成立于20068月,开采花岗岩,产品为建筑用石和机制砂;面积为0.192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年产石材8万立方米/年。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办理了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机制砂加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已领取《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林地2.6304公顷。配套建设有洗砂废水沉淀池、场地雨水收集沉淀池等设施,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凿岩时采用潜孔钻带干式捕尘和湿式抑尘设备,传送带采取封密及喷淋措施,安装3台雾炮机对采场、破碎场、砂石堆场进行抑尘、降尘。场地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偷排场地废水和洗砂废水至梅江河的情况。因梅畲快线压覆该石场东南角矿区,2016年该石场与梅州市公路局和梅县区政府达成协议,梅县区国土局同意该石场依法变更矿区范围,目前正在办理变更矿区范围前期工作。
20171月,梅县区林业局曾对该石场超出批准林地开采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2844万元。
部分属实 梅县区检查组对良山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时,该石场正在停产整改。该石场已按梅县区环保局5月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加建了一个三级化粪池用于处理厨房生活废水,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回用于场地绿化,未见外排生活废水。购置了洒水车、扫地车,聘请了4名保洁人员对厂外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违规采石情况,林业部门发现该石场另有一处新租赁林地有违规用地现象,检查组要求良山石场立即停止违规用地行为,并对改石场违规占用林地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同时要求该石场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及时清理沉淀池污泥,杜绝生产废水跑漏;加强进出车辆的清洗,防止砂石抛洒;加强厂区道路的清扫,加大洒水和喷雾降尘频次,有效降低场地和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10 D440000201806270050
举报七贤村村委会上游200米处荷泗河以前河道有80米左右,后来村民倾倒淤泥导致河道只有约10米宽,一下大雨河道水就很急,填了淤泥后有存在河道边违建养猪,7/8头猪,这里是饮用水源地,严重污染水源,淤泥是前2年就开始陆续有人倾倒,河长是镇政府或者是书记,非法养殖是近1/2个月有的。村委书记等村干部因贪腐相关款项被纪委通报过,但他们还在任,而且对这些投诉置之不理,投诉至镇里也没有用,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希望予以严肃处理。 梅县区 投诉人反映的河段为荷泗河七贤村寨下约200米河段。因村民黄珍元20多年前在右岸长约200米的河滩地种植了柚树和李树,致使水流方向改变,导致左岸的黄康华屋边河岸冲刷严重,地基下沉,危及房屋安全,黄康华采取填土护基的方式保护其房屋。荷泗河原有河堤防洪标准较低,河床淤积及植物侵占河道问题严重,影响行洪安全,20157月起,梅县区水务局对荷泗河进行河岸防护和河道清淤清障等工程治理,上述河段属于工程治理范围,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受到不满意补偿的黄珍元的阻挠。七贤村委书记黄东明于2018316日被镇纪委立案调查,经镇党委研究,于627日作出暂停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决定; 部分属实 629日,区检查组到荷泗河七贤村寨下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投诉河段不属于饮用水源地,黄珍元在右岸河滩地上种植树木,致河流长期得不到清淤;黄康华在河边(未占用河道)有一猪舍占地面积67.2平方米,存栏母猪1头、小猪2头,建有一座化粪池,养猪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抽取到果园施肥。
南口镇政府于检查当日向黄康华发出了《限期清理通知书》,现已将存在生猪全部清理。

下一步工作:南口镇政府做好对黄珍元的说服教育,协调好利益补偿问题,确保治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12 X440000201806270003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涧田村罗坑村村民投诉松口镇水管所工作人员不作为。涧田村村民建房的建筑余泥垃圾倾倒在罗坑村与涧田村交界处村民李振发的新房门口及旁边的小河里,已有几十公尺高,严重影响小河排洪,导致堆放垃圾处上游的农田水浸,荒废。多次向镇政府、水管所、村委会等部门反映,但至今未解决问题,强烈要求查清倾倒者,责令运走垃圾,恢复农田及周边环境原状。 梅县区 土壤 松口镇涧田村部分村民拆除旧屋建新房,将挖地基清出的建筑余泥倾倒至村民李振发新房门口的村道边。 部分属实 629日,梅县区到松口镇罗坑村与涧田村交界处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在小河倾倒垃圾实际上是倒的是建筑余泥;建筑余泥倾倒点在村民李振发新建房屋门口村道下,为圳道底至村道坎及涧田村村民黄广义种竹头的地方,未占用和堵塞河道;反映的河道对面农田经现场核查已经丢荒多年,目前已弃耕。区检查组要求松口镇涧田村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保证河道的通畅;并对被倾倒余泥的土地进行复绿,重新制作更加醒目的警示牌,警示村民不得在此倾倒余泥。
经复查,现涧田村已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李振发家对被倾倒余泥的土地栽种了农作物等对泥土进行固化,防止水土流失;涧田村竖立了警示牌。
215 X440000201806270020
1、梅州市梅县区梅西镇崇化村村民吴闻贤,非法侵占并挖毁村民赖姓的山坡,下雨时泥土冲到农田,毁坏农田。

2、村里旁有一口名为再角园水库的山塘水库,是几千亩农田的灌溉水库,因吴闻贤在水库养鱼,家里的鸡、猪屎尿排放到水库,污染水库,导致农田无水灌溉无法耕作。
梅县区 土壤 崇化村吴文贤为削坡建房户,按照《梅县区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的通知》要求,进行降坡减灾治理。再角园山塘(又称礤角坑山塘),位于梅县区梅西镇崇化村,是一座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山塘,库容9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55亩,产权归属梅西镇政府,管理权归崇化村委,现由吴文贤负责管理。 部分属实 629日,梅县区检查组到梅西镇崇化村再角园山塘周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吴文贤家门口约5平方米面积的的门坪地面上少量泥土,因几天前强降雨,被冲刷至门坪下面的荒废田地中,现场检查时已清理,要求做好防护设施,防止再次发生泥土被雨水冲下农田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吴文贤在山塘周边养猪,只在与山塘隔一座山的果园里放养有40多只走地鸡,属农家散养;在山塘中放养200多尾草鱼,主要靠草料养殖,未发现其有将鸡粪用于养鱼行为。由于近期降雨偏少,该山塘蓄水位较低,对农田灌溉有一定影响。检查组要求吴文贤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建设猪场饲养生猪;下一步工作:梅西镇、崇化村切实履行山塘管理职责,保障农田灌溉;加强养殖指导,控制养殖密度,维护好水库水质。
217 X440000201806270062
对本次督察整改不满意,再次投诉。

梅州市第十五批转办案件,关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横岗村老君嶂占山毁林违建问题,梅县区的调查组再次避重就轻地敷衍和处理,核心和实质问题并未全面整改,破坏生态的责任人和监管、造假、包庇的责任人也没有追责。意见中没有对占林违建扩建的水泥道路、墓地的处理,只字未提
201510月执法拆除后再次违建的违法建筑事实和处理意见,没有对被推山的陡坡如何加固、如何防止水土流失问题的处理意见。村民请求督察组复查:

1、熊足胜历年来蚕食侵占和破坏的山林和生态林,面积远超10亩,修建并扩建山脚至山顶的水泥道路、山顶到墓地的水泥道路几公里;占用林地违建法庙宇和水泥门坪7亩,在林地上修建数百平方米的大墓,推山毁坏山坡地数亩。

22017年熊足胜再次在被执法强制拆除的地方再违建,至今仍未被强制拆除。熊足胜知法犯法,屡教不改,梅县区国土局却多次拖延不肯去执法拆除违建,梅县区国土局还造假违建年份为1976年建造来保护违建建筑。(村民已提供照片及证人证词证明修建时间)

3、老君嶂生态公益林被毁坏和强占,在林地上违建的案件历时多年,分管此次环境保护″回头看″的主管领导及部分调查组人员,有些就是案件中的责任人,势必会影响老君嶂案件的全面整改,难于查处案件和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4、将此案件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和危害极大,牵涉的部门和干部多,请列为重点督查案件。

5、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铲除违法违建的门坪和围墙,拆除执法后再重建违章建筑,限期督促熊足胜恢复原状并在林地复绿,归还被侵占林地给责任山主,以达到全面整改;查处熊足胜在林地上扩建水泥道和修建出售墓地的违法行为。
梅县区 生态 梅县区程江镇横岗村老君嶂观音庵(又名观音堂)解放前就已经存在,原有庵堂约100㎡,1975年冬由横岗村村民自发在原址重建起二间一厅;1976年冬由大和村的热心人士捐资扩建上下堂、南北厅和侧边伙房;1991年重新立碑;重建后的观音庵一直由熊足胜打理,2011年后交给其女熊惠明(释耀慈)主持从事宗教活动。20133月释耀慈等人在观音庵后面右侧已平整3年的山地上新建伙房、饭堂、杂物间,并在观音庵门前扩建门坪,历经多年修缮,现观音庵围占面积1693㎡。因占用林地及水土流失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未妥善协商引起村民不满而造成村民叶桂珍、李永强等人多次上访。20151029日,梅县区政府组织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城综局、维稳办、民宗局及程江镇政府执法和工作人员依法将横岗村老君嶂观音庵违法扩建的157平方米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部分属实 根据程江镇林业工程人员现场勘查结果,水泥道路总长700米,路宽5米,面积5.24亩。梅县区水务局在2013年实施横岗水库出险加固工程时,因需要到老君嶂附近林地取土(已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运土车辆、勾机需借横岗水库至老君嶂一段水泥道路,车辆施工期间将原有路面损毁,在横岗村民要求之下,水务部门负责对该段损毁的水泥路重新修建,此水泥道路一直以来作为村民的来往通道,并非是老君嶂所有。
经区林业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林地权属归程江林场,2013317日,该林地曾因发生山火,林地上树木及植被被烧毁,2014年林地被雨水冲刷以后,老君嶂观音堂右下方路面及山体出现滑坡,老君嶂住持熊足胜唯恐山体滑坡引起庙宇坍塌,在自行清理塌方於泥时,擅自将该块山体滑坡处林地整平,当时经林业执法人员现场勘测,被整平的林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已除去山体滑坡处的面积),区林业局在20141月对熊足胜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给予罚款8000元,对其扩建庙宇门坪及庙宇后面杂物间罚款处理了2000元。 并责令其三个月内对被改变林地用途的范围进行复绿。此后该局曾多次检查熊足胜复绿的情况,熊足胜虽曾有过复绿的行动,但成活率很低,该局又于20153月向熊足胜发出《强制复绿催告书》,到目前为止,该林地得到了复绿,经林业、国土、城建等人员核查丈量绿化面积9.47亩。寺庙门坪正下面有一块已平整的林地面积为3.72亩,据调查了解是1989年已平整的林地,目前已全面复绿。
该墓地是
2003年至2004年梅雁水管线及天汕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集中解决无名氏坟地安置问题,占地面积实际 630 平方米,共安置无主坟金埕约300多只,直至2016年期间,陆续也有对孤寡老人的骨灰进行安葬,收取300元的安置费用。区民政局责成管理人熊足胜不得再对墓地扩大范围,并对墓地的空地进行种树复绿。目前,墓地周边已进行全面复绿。
2017年熊足胜再次在原执法强制拆除的地方再违建,至今未拆除的问题,程江镇政府要求熊足胜立即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梅县区程江镇政府已于20187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再次违建的设施全部拆除。
经核查,老君嶂住持熊足胜,曾于
2017年向横岗村村民签订林地租赁合约,有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将林地租赁给老君嶂,熊足胜一次性付清林地承包款13万元。
下一步工作:程江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毁林水土流失的复绿工作,墓地的原有固化绿化工作,决不允许再有违法违建及毁林建坟行为的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区、镇林业、民政、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巡查,继续继续做好矛盾的调处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