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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2021年9月25日)

时间:2021-09-26   来源:梅州日报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180184

兴宁市守元发展有限公司在雷公坑(土名)挖山,破坏生态林,扬尘很大,水土流失严重。

兴宁市

生态,大气

守元公司主要从事永和镇辖区内的生猪收购、屠宰、销售等。2018年1月8日,该公司因为毁坏生态林被兴宁市林业局行政处罚,毁林地块已经复绿复种。

9月20日现场勘察,未发现该公司在永和镇雷公坑进行挖山和破坏生态林等新的违法行为,不存在扬尘现象。小部分复绿复种的山地植被死亡,现场存在有部分裸露山地,雨天存在轻微的水土流失现象,周边排水沟未及时清淤。

部分属实

永和镇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责令守元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前清理完排水沟,以及完成裸露山地的复绿复种。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整改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未办结

2

X2GD202109180167

城北镇曾龙笈、觉堂村一带,每日下午和傍晚时间都有人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

梅江区

大气

城北镇曾龙岌、觉堂村一带属于城郊结合部,绝大部分群众以农作物耕种为生,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城北镇联合区住建局进行巡查。9月19日傍晚发现有两处露天焚烧点,工作人员马上进行制止并对村民进行宣传,要求村民不得露天焚烧。在9月20日、21日的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

部分属实

城北镇成立巡查组实行常态化巡查,强化源头管控。一旦发现有焚烧现象,及时扑灭,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组织镇村干部向村民发放宣传单,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已办结

3

X2GD202109180156

来信反映,1.华侨城的广场舞噪音扰民,喇叭音响对着香港花园住宅区,在早上6-10点,下午16-18点,晚上19-20点的噪音扰民;2.香港花园一座楼下的店铺经营油炸烧烤类的,没有做好油烟排污,直接排放,住户窗户都不能开;希望广场舞的时间和喇叭分贝合理设置,店铺安装油烟设备。

梅县区

大气,噪音

(一)华侨城广场属于群众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9月19日夜间和20日早上,梅县区联合调查组对该地进行核查,均发现有群众在广场侧跳广场舞。(二)香港花园一座楼下有“要记麻辣烫”和“湘川麻辣烫”两家餐饮店。“要记麻辣烫”经营麻辣烫兼油炸食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湘川麻辣烫”未设油炸工序,使用煤炉加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两家店铺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对跳舞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要求调低音量,避免影响附近住户,跳舞群众表示理解和接受。2.对两家店主进行教育,要求对厨房进行加装油烟净化设备,避免油烟扰民现象。两位店主均表示同意整改并已签订整改承诺书,承诺在7天内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4

X2GD202109180151

梅州市梅江区芹洋花园居民S01栋居民长期受大杨美食、宝鲜家常菜馆、实惠自助餐厅、鲜香美食的餐饮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排的困扰,每天中午、傍晚的饭店更甚。

梅江区

大气

共有7家餐饮店油烟排入芹洋花园S01栋地下车库专用烟管。餐饮店厨房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布局等基本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从业人员操作基本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均能按求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通过管道经地下车库进入专用烟油管道向高空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管道破损,油渍外渗、滴漏在地面和墙面上。

部分属实

执法人员对鲜香美食店、大杨饮食店、宝鲜家常菜馆、分别下发《监督意见书》、《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规范经营,做好油烟废气排放工作。

9月18日,梅江区召开会议决定,由金山街道办组织制定施工方案,费用由嘉应新区、嘉应控股、粤发公司共同承担,限期一个月内完成。

未办结

5

D2GD202109180063

水寨镇广东康奇力药业公司烧煤进行生产,烟囱排放黑烟,药渣堆放厂区外面,异味难闻。

五华县

大气

该信访件与第15批21号部分重复。

(一)康奇力药业主要产品是中成药,有三台锅炉,其中一台12t/h的燃煤锅炉主设备于2021年8月23日进行拆除;一台15t/h的燃煤锅炉已办理停用手续;一台15t/h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烟气经过布袋和麻石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备。

(二)厂内有一个药渣堆放场,场地有硬底化,现场堆放药渣约三吨,药渣有遮挡,药渣渗滤液收集到约4立方米收集池经管网抽至公司污水处理池处理。未发现厂区外有药渣堆放,周边未闻到难闻臭味。

(三)锅炉烟气监测结果显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有黑烟排放。废气虽然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但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下一步,五华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求公司锅炉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使燃料充分燃烧,烟气稳定达标,避免出现烟尘扰民的现象。二是及时清理药渣,防止因天气热等原因产生异味;三是加强巡查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已办结

6

D2GD202109180062

反映江南华燕路明德花园小区楼下的媂记海鲜批发市场,冷库运行产生噪音扰民、市场喇叭宣传噪音扰民,向当地部门反映,要求进行整改,但是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商家一段时间后依旧是我行我素。

梅江区

噪音

娣记海鲜经营部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店内有一间约50平方米的冷库,内有六个风扇两台压缩机,主机放置在店铺阁楼,经营期间一台小功率喇叭循环播放宣传产品。经询店主,冷库运行时间为早上6:30至中午13:00,下午14:30至晚上20:30。

基本属实

(一)办案单位现场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做好噪声控制并达标排放。(二)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该店调整冷库停用时间,12:00至14:00和晚上20:30后停用。(三)店主承诺小功率喇叭音量调小,并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减少喇叭噪声产生。

未办结

7

D2GD202109180060

贵丰路杨某华养猪场在禁养区养猪,产生臭气影响全村居民,多次投诉都没有被拆除。

兴宁市

大气

(一)刁纺镇贵峰村村民杨清华在原废弃的老屋及新建的房屋养猪,两处养殖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周围能闻到臭味,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此区域属禁养区范围。

基本属实

调查组要求从9月20日起至9月26日,由养殖户杨清华自行清栏。如未彻底清栏,刁坊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清栏处理,确保于10月16日前全部清栏。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监管。

未办结

8

X2GD202109180136

梅州市梅江河江南片沿江西路(嘉应大桥至梅州大桥之间)河面污浊不堪,死鱼漂浮,主要因为1.之前的雨污分流工程,排污管污水渗漏进河流;2.还有沿堤边的餐饮店的生活污水;3.河堤背面的厕所排污不完善,堤面缺少卫生间。

梅江区

(一)为避免该路面雨水对梅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源水质的影响,市城市供排水中心2018年12至2019年6月对该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改造,2021年1月通过梅州市水务局组织的竣工验收。该河段沿线未发现排污管污水渗漏入河现象,也未发现入河排污口。沿线餐饮店等商户和住户生活污水均排入堤下利民路、强民路和新都路排水管渠,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二)河堤背面设置有西桥公园公厕和强民公厕2个公共卫生间,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公厕污水排放至梅江河河道情况。

(三)经核查,该河段有省、市、区、镇、村五级河长,河面由梅州大堤保洁队对漂浮物实行常态化清理保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但靠河堤处水面可见少量水皮,因水位较低,部分河床裸露,保洁队船只无法靠近,有些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无法清理,总体水质情况未见异常。

(四)关于“死鱼漂浮”问题,现场检查,有少量死鱼漂浮于河面,约有10多条,死鱼己腐烂变质,经初步判断死鱼主要为:一是市民钓的鱼脱钩后受伤死亡和市民钓鱼丢弃的死鱼;二是市民放生的鱼不适应环境引起死亡。

部分属实

强民公厕至梅州大桥段暂时无公共厕所,目前正在申请梅州大桥东端一带规划一块环卫用地用于建设公共厕所。

9月19日、20日,梅江区协调梅州大堤管理处保洁队,加强河面保洁,较浅水处和堤脚垃圾及死鱼,实行人工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梅江区将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对河道进行常态化清理保洁,保持河畅水清;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三是加强对梅江河水质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四是尽快规划建设江南片区公共厕所。

已办结

9

D2GD202109180051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另外晚上不时排出刺激性的烟雾(类似烧焦味),还向周边的农田排放黑色的污水,已持续几个月,对周边的居民造成影响。

丰顺县

噪音,大气,水

(二)新光实业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环保手续,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丰顺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方面配套有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噪音主要通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生产噪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部分治污设施运行效果一般,再加上近期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已自行停产并对治污设施进行调试。

(三)通过到周边农田、鱼塘现状进行核实,未发现有污水排到农田的痕迹。

部分属实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在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正式生产。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10

D2GD202109180046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美村瑶美水库旁边建起养猪场,没有配套治理设施,废水直排水库;另外在水库中进行网箱养殖,对水库造成污染,已持续20年以上。

梅县区

(四)该案件与第12批86号案件中部分重复。

(五)瑶美水库旁三丰种养场位于限养区。2021年初,南口镇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后,组织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不规范养殖的现象,当场发放《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养殖户于2021年7月31日前自行清场退养或关闭拆除。2021年9月3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已全面退养完毕。

(六)瑶美水库属于灌溉型水库,鱼塘养殖合同期从2010年至2039年。2021年初,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对该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质不符合渔业养殖水质标准和地表水Ⅲ类标准。2021年2月5日,南口镇要求养殖户应按养殖技术规范要求,减少养殖品种,降低养殖密度、减少饲料投放量,确保水质达标。该养殖场按要求将饲养量逐步减少,水库饲养鱼库存从26万斤左右减养至6万斤左右。9月8日梅县监测站对该水库水质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为劣V类。

部分属实

9月8日上午,南口镇政府组织力量将瑶美水库投料台进行强制拆除,并约谈陈森元发出了《限期清退通知书》,要求其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库存鱼全部售出。9月19日现场核查,现水库库面未发现有网箱养鱼现象。

阶段性办结

11

D2GD202109180026

反映三变村曾婆山的养猪场,有上万的面积,破坏山体,污染水资源,怀疑有保护伞,多次反映到梅州市政府后都没有解决,请督察组为老百姓维权

兴宁市

水,生态

该案件与第18批24号案件重复。

该养猪场位于叶塘镇三变村曾婆山,属适养区范围。经营者办有营业执照,办理了环保手续,场内实行雨污分流,建有沼气池和存液池。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污水直排,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该猪场周边有一定的养殖臭味,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前叶塘镇曾接到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罗建贤违建养猪场污水直排到河”的投诉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调处,并答复投诉人。

部分属实

调查组向养殖户发放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要求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加强猪舍清洗,及时清运猪屎,减少养殖臭味和对周边环境影响。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已办结

12

X2GD202109180056

新疆兄弟们羊肉烧烤店将臭的刺鼻味引入下水道,烧烤油烟未高空排放,经常营业至凌晨两三点,产生的油烟、噪音,对万达华府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梅江区

大气,噪音,水

新疆兄弟们羊肉烧烤店主要从事餐饮、烧烤。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店厨房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布局等基本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从业人员操作基本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该店配备1个自带净化设施的烧烤炉,油烟经两级净化处理后排至空中,未引至下水道。该店确实存在经营至凌晨两三点的现象,其噪音主要顾客人为喧哗噪音。

部分属实

现场向该店发出《监督意见书》、《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油烟须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才能排放,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和油烟净化装置。同时,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店主合法文明经营,不高声喧哗、不占道经营、不打扰居民。下一步,梅江区一是加强巡查检查,二是劝导顾客文明就餐,三是加强监测。四是多方探讨烧烤油烟高空排放问题。

未办结

13

X2GD202109180106

梅州市丰顺县城大山背文化体育公园附近露天烧烤档烧烤油烟扰民,食客以及改装过的汽车音响产生的噪声同样造成污染,另外反映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丰顺县

大气

2021年9月19日晚,丰顺县住建局组织夜班巡查人员前往投诉地点进行检查,未发现文化体育公园周边存在露天烧烤档,现场环境卫生良好,但发现东山路(位于大山背文化体育公园附近)有2家店铺存在露天烧烤行为。9月20日、21日晚,县住建局继续组织夜班巡查人员到文化体育公园周边进行巡查,同样未发现大山背文化体育公园周边存在露天烧烤的现象。

部分属实

对9月19日晚在东山路发现的2家存在露天烧烤行为店铺,要求立即进店经营并做好油烟处理工作。

下一步,丰顺县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督,提高巡查频次,加强县城区占道经营巡查管理,做到发现一宗纠正一宗。

未办结

14

X2GD202109180060

梅林镇032县道(梅东村段)路段两侧违规占用农田建设房屋,道路长期未修好,影响村民生活出行

五华县

其他污染

X032县道梅东桥头往尖山村方向100米内路段两旁建有房屋26卡,均为村庄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不涉及农田;对比历史影像图,这些房屋基本在2018年之前已建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该路段较窄、拥堵。X032县道梅东桥头往尖山村方向100米后的梅东村路段,建有房屋47卡,占用地类涉及水工建筑用地、旱地及部分农田,根据历史影像图对比分析,均为2020年7月之前已建成,非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该段路面大部分完好,无大面积烂板、坑洼路段,但是部分路面路肩养护不够到位,路肩杂草修剪不及时,对附近的村民生活出行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针对梅东村X032县道旁历史遗留房屋违建情况,因涉及户数多、影响广,综合考虑信访维稳及社会矛盾问题,此前梅林镇已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调研工作会,将梅东村X032县道旁空地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待调规后,对符合办理用地的及时办理完善,对符合用地报批的及时补报批完善用地手续。

针对道路长期未修好的问题,X032县道已列入省道S340线路面改造工程,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将对该路段局部坑洼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阶段性办结

15

X2GD202109180045

留隍镇下径村的石材厂,在运输材料的泥头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石材厂排放的污水,对下径村溪流水质造成污染。

丰顺县

水,大气

茶背下径自然村只有一个在建的碎石加工厂,目前还未投产,碎石加工厂因为无用地审批手续问题,前段时间被留隍镇人民政府叫停拆除,目前正处在拆除阶段。

通过研判,群众反映的石材厂可能为位于留隍镇蔗溪村(与下径自然村交界)的丰顺县远鹏石材加工厂。该厂2020年10月建成,有营业执照,已进行了固定污染排污登记,主要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材原料和建筑材料。

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堆放有生产设备和石材,生产产生的粉尘通过水切割、水打磨、厂房围蔽进行降尘;废水通过三级沉淀后抽回切割打磨使用,废水不外排。周边小溪比较清澈,未发现受石材加工厂影响。

远鹏石材加工厂已停产较长时间,现无货物运输,目前路段主要运输材料的泥土车为岽下村相关合法石场所有。丰顺县已责成相关企业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提醒司机安全、文明驾驶,防止货物脱落、扬洒;同时要求企业配置洒水车或建造车辆出场抑尘池等措施,做好道路清洁工作。

丰顺县远鹏石材加工厂存在相关用地手续并不完善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丰顺县远鹏石材加工厂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留隍镇政府已于2021年9月2日对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要求其加强对废水三级沉淀池的维护清理,确保不溢出,保护下径村溪流水质。

下来,丰顺县交通管理局将会根据县治超办加大对此路段的巡查力度,打击车辆货物脱落、扬洒,污染公路这一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16

D2GD202109180012

刁坊屠宰场从2021年2-8月非法侵占村民水田和旱地,填土上万立方米建设厂房。

兴宁市

生态

刁坊镇屠宰场位于刁潭村兴将路侧,场地是已关闭的窑厂厂址,属于建设用地,不存在侵占村民旱地和水田现象,但新建厂房相关手续不完善。

部分属实

针对该屠宰场新建厂房手续不完善问题,已责令其停工整改。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屠宰场完善相关手续,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建设施工。

阶段性办结

17

X2GD202109180005

黄泥坑被挖山毁林超1000平方违建一个大型养猪场和一楝宿舍楼,强行占用农田300平方挖鱼塘和屯路,农田灌溉渠沟也被堵塞。村民多次投诉镇政府,但是未能依法处理。希望环保督察组展开调查依法处理。

兴宁市

生态

(一)该养猪场于2018年猪场开始经营,办有营业执照,目前存栏140头。经过投资项目审批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建设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并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猪场用地是村民王来娣通过协议转给王伟华(王文峰父亲)开发经营使用,鱼塘在该猪场经营之前已经存在。猪舍唯一道路长约30米,路面宽度7-11米不等,未进行硬底化,同时作为农村生产道路通行。在该养猪场建设整理场地时,因场地边缘离农田较近,屯路造成农田灌溉渠沟约50米被堵塞。

部分属实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养猪场迅速疏通被堵塞的灌溉沟渠,对道路面超过8米的部分进行复耕,于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验收。

下一步,兴宁市将压实镇村干部责任,加强巡查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未办结

18

X2GD202108270006

1、反映梅县白渡镇梅州坑,广东航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为广东航海锰化厂,位于广东省梅县松口镇寺坑村)产生的废高锰酸钠等尾渣贮存场地无环评审批手续,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场要求,2021年1至5月该公司产生的尾渣部分被运至梅州市梅县区群丰村黄坑里157乡道旁进行填埋,污染环境。2、老厂广东航海锰化厂(位于梅县松口镇寺坑村)产生的高锰酸钠等尾渣填埋在老厂区地下和松口镇铜琶村乌泥坑,造成周边水体污染及土壤污染。

梅县区

土壤

1、广东航鑫公司原为梅县锰化厂,1997年由国有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更名为“广东梅县航海锰化厂”。原厂位于梅县区松口镇寺坑村,1979年建厂,主要生产高锰酸钾。高锰酸钾生产线于2012年5月停止生产,高锰酸钠生产线于2016年2月停止生产,2016年整体搬迁至梅县白渡镇梅州坑。该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于2013年7月取得了环评审批,年产1万吨高锰酸钠项目于2017年9月通过了环保验收;年产7500吨高锰酸钾(一期)项目于2020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了4个固体废物堆场(贮存二氧化锰渣、苛化渣、氟硅酸钾),采取了防扬散、防雨淋、防渗透等防护措施。

2、松口镇四脚凉亭堆渣场为老厂固体废物堆放场,于2016年封场后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和修复,2020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二氧化锰渣、苛化渣、氟硅酸钾渣均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为进一步解决氟硅酸钾渣的处置问题,该公司拟对氟硅酸钾渣作为原材料生产氟化钾、氟化钠产品,目前项目已立项,正在开展环评、安评、能评及设计工作,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

3、2019年7月,该公司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原松口老厂区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2020年7月,该地块被列入污染地块名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该公司按相关规定已采取设立警示标志等管控措施。

4、2021年1月,该公司与合众经营部签订了《生产废料回收合作协议书》,由合众经营部将白渡镇梅州坑厂区产生的二氧化锰渣运至其位于丙村镇群丰村堆场,与煤矸石混合后作为水泥厂辅助材料。2021年9月19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会同丙村镇对梅县区群丰村黄坑里157乡道沿线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部分属实

梅县区联合检查组对该公司提出如下整改要求:一是加强松口镇四脚凉亭堆渣场修复场地的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加快推进氟硅酸钾渣作为原材料生产氟化钾、氟化钠项目的建设。三是严格按污染地块管理要求做好原松口老厂区污染地块的管控工作。同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险废物技术鉴别。如该公司的固体废物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监管,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规范化管理。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