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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第二十七批转办案件21宗

时间:2021-09-24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本报讯 (记者江婵 通讯员马传胜)昨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1宗,无重点案件。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4宗、梅县区5宗、兴宁市6宗、平远县3宗、大埔县1宗、丰顺县1宗和五华县1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9宗、大气7宗、噪声7宗、土壤3宗、生态2宗、其他污染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