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4宗(其中,重点案件1宗)。按属地管理分,梅县区5宗、梅县区3宗、兴宁市2宗、平远县1宗、蕉岭县1宗和五华县2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4宗、大气6宗、噪声1宗、土壤1宗、生态3宗、其他污染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