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8宗(无重点案件)。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5宗、梅县区3宗、兴宁市5宗、丰顺县3宗和五华县2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6宗、大气10宗、噪声4宗、土壤1宗、生态4宗、其他污染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