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梅州市梅县区协调联络组
工作简报
第1期
梅州市梅县区协调联络组综合协调组编 2021年8月30日
迅速行动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
为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28日,梅县区制订并下发了《梅州市梅县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广东省期间综合协调工作方案》,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梅州市梅县区协调联络组和七个专项工作小组。
为更好的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工作,8月28日下午,梅州市梅县区协调联络组总 协 调 人郭龙元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推进会,专门成立央督区政府工作专班,抽调区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察期间案件交办、调查处理、文件资料等工作的协调工作。
在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调阅资料通知后,工作专班按通知要求及时梳理和分派工作,相关单位按责任分工做好材料调阅工作。第一批、第二批转办案件无涉及梅县区的相关内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梅州市梅县区协调联络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