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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共同监督水源地水质安全

时间:2019-05-20   来源:梅州日报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近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有关部门公布了县级在用及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详见如下列表)。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将有关事项通知各地市。据悉,此次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做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继续按照有关文件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标立界和清理整治工作。在先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彻底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目标包括,持续推进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有效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为此,根据工作要求,市政府将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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