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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一95后男子兼职拍军舰被判“间谍罪”

时间:2016-03-03   来源:羊城晚报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记者2日从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3日将在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农讲所开展,展期将持续到4月底,市民可免费观看。

  据悉,本次展览还将首次公布一批涉及广东省的核电系列窃密案、网络勾联策反等案件,其中90后参与网络勾联策反事件较多。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

  首次公布广东核电系列窃密案

  4月15日,是我国新《国家安全法》颁布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广东省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反奸防谍人民防线,广东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农讲所举办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展期从3日持续到4月底。

  该展览到底有什么内容?记者在农讲所展厅看到,展览共分为国家安全重于泰山、无名英雄、反渗透反颠覆斗争、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反间谍反窃密斗争、众志成城等六个部分。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展览还首次公布了一批涉及广东省的核电系列窃密案、网络勾联策反等案件,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当前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

  对此,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公民或者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

  网络窃密频繁,90后参与窃密

  记者了解到,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方位深化,经济领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敌情。特别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有的跨国公司机构为在涉华交往中抢占先进,不断加大情报窃密力度,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巨大。

  此外,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其中90后也开始参与网络情报窃密活动。

  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我国境内人员。

  案例:提供核电招标材料,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蒋某某,男,汉族,1954年生,原系中国某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底至2007年6月,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我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及内部消息。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3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情报3份。

  2010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95后网上兼职拍军舰,被判“间谍罪”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

  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 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黄船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静,实习生郑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