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公共文化服务专栏 > 松口图书馆 > 便民通道 > 服务指南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图书馆借阅指南

时间:2022-07-1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借阅指南: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读者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出示注册时的身份证号码,未注册的要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系统录入读者每次借阅不超过4本,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20天,续借须到馆办理。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报纸、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读者在阅览室阅读完书籍后应放置在归还架中,以便工作人员上架

、图书要加强爱护,读者和工作人员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进行通告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