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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图书馆关于储物柜管理及定期清理的通知

时间:2025-11-0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尊敬的各位读者:

  当前,储物柜长期占用现象较为突出。部分读者将个人物品长时间存放于储物柜内,超过规定时限未及时取走,导致有限的储物柜资源被占用,影响其他有需要读者的正常使用,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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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图书馆储物柜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便读者临时存放学习用品,维护图书馆整洁、有序、安全的公共环境,图书馆将对储物柜进行规范及个性化管理。

  近日,工作人员已对储物柜进行全面的清理。本次清理出的物品已全部打包、做好标识,图书馆将临时保存半年(保存期至2026年4日30日);保存期满仍无人认领的,将由梅县区图书馆按规定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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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图书馆公共空间秩序,维护储物柜使用效率与安全,现就储物柜管理及清理规则通知如下,请各位读者知悉并遵守:

  一、定期清理规则

  为了规范管理,我馆将定期(每星期五下午五点)对储物柜进行清理,并对储物柜进行检测维护。读者须在清理前,自行认领柜内物品;逾期未认领的物品,将由图书馆统一清理。

  二、物品存放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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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将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证件等)存放在储物柜内。因违反规定导致物品丢失的,由读者个人承担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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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储物柜为公共资源,读者使用完毕后须及时闭柜门,避免个人物品丢失或影响其他读者使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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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物柜限存放书籍、文具等日常学习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异味、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严禁存放非法物品、违禁品以及一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存放的物品!禁止存放易变质食品、饮料等食物(瓶装水除外)!

  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更是我们共同学习与成长的精神家园。良好的借阅环境与有序的设施使用秩序,离不开每一位读者的理解与配合。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储物柜使用规定,用实际行动传递文明,携手守护这片书香净土。

梅州市梅县区图书馆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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