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公共文化服务专栏 > 梅县区图书馆 > 关于我们 > 规章制度

亲爱的读者们进入图书馆后,您需要这样做......

时间:2024-05-0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图书馆一直致力于为广大读者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和高质量的服务,获得广泛的认可,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入馆学习。然而近期我们发现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占座、乱丢垃圾、大声喧哗......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图书馆学习充电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这份美好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为此针对图书馆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应该遵守图书馆以下文明规定:

(一)遵守公共卫生制度

01不携带食物饮料进入自习室、阅读区域

图片

  在自习室和阅读区域喝饮料、吃零食,可能会对图书设备造成损坏,进而影响它们的使用寿命,请不要携带饮料、食物进入自习室、阅读区域。图书馆配有免费饮水设备,可以自备水杯!

02不乱扔垃圾

图片

  垃圾不仅影响干净与美观,甚至会滋生细菌。读者离开前请把垃圾按指示标识扔进垃圾桶,落实垃圾分类。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图片

  入馆后不大声喧哗,在自习室、阅览区,保持安静,手机调成振动或者静音模式,接电话或者确实有事需要交流,请到无人阅读学习区域。

(三)节约资源

图片

  没有节制地使用空调,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请读者在夏季温度达到30度以上,方可开启使用,制冷温度设置在26度。同时在使用图书馆的电脑后记得关机。

(四)不占座、不抢座

图片

  因阅览、自习座位有限,一人一座,不抢座、不占座,工作人员会定期清理占座的资料书籍。

(五)爱护公共财物

01爱护书籍,不破坏

图片

图片

  书籍是图书馆宝贵的财富,请不要在借阅书籍上乱涂乱画,也不能损坏书籍,特别是撕毁书籍的芯片,会影响书籍的使用

  如果书籍有问题,请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02爱护桌椅,保持整洁

  不随意搬动、挪用、涂画桌椅,在使用完后,请摆放原位,保持桌椅整洁。

(六)不乱放书

  在阅读完喜欢的书籍后,不要将书籍乱放,请将它们放进书车上,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上架,请勿乱放。

图片

(七)8岁以下儿童需要家长陪同

图片

  由于图书馆楼层多,加上人流量较大,未成年独自在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8岁以下的儿童,请在家长陪同下在馆阅读。

  在进入图书馆学习之前,家长应该给小孩子讲解图书馆的基本礼仪。当小朋友在图书馆做出追逐、乱涂划等不文明行为,家长应该及时制止。

(八)、不牵引宠物进馆

图片

  宠物难以控制,携带宠物会产生很多不确定的影响比如随地大小便或是犬吠咬伤他人,会扰乱公共安全秩序。所以,请不要携带宠物入馆。

  请各位读者自觉加强文明意识,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同时梅县区图书馆也将与各位读者沟通交流,加强馆内秩序的维护,及时了解大家的意见与建议,共同营造一个书香四溢、舒适静谧的阅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