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公信力为主线,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水平,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批示指示,通过召开党支部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工作力量聚焦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上,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州建设的具体举措及成效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等方式,将法治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局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统计法》精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的重要文件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每年提请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主要文件,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实抓细各项贯彻落实举措。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统计工作各方面、贯穿统计事业发展全过程,紧扣新阶段统计高质量发展目标谋划推进法治工作,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抓推进的工作机制,持续配强建优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二)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各项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系统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干部大会等学习内容,切实强化统计干部法治素养培育,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严格将学法守法用法实际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全面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化基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坚定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法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干部大学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同时,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以案为鉴,切实强化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线下依托“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会议,集中学法规学条例,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线上通过“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网络平台自主常态化学习,多管齐下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三)抓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同时,通过年报培训、走访企业等方式向部门、园区、镇街、纳统企业穿插学习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引导各级统计员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统计、依法填报数据,不断推动统计法治深入企业。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扩大统计普法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持续提升统计普法工作质效和依法治理水平。
(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持续优化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机制,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在起草文件时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授权综合窗口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统计咨询业务,为社会公众高效、准确获取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实现“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按时完成“三公”经费及年度预算的网上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抓实统计监督,建强基层支撑。加强日常数据质量核查,跟踪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月度数据动态,及时协调落实上级查询事项,切实夯实GDP核算基础数据。同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截至12月,对全区16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工业企业3家,房地产项目2个,餐饮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1家,批发零售企业3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4家,投资项目2个,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我局锚定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各项举措落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统计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在普法形式上较为单一,多依赖传统路径,采用读文件、读条款的方式进行学习,未充分利用新媒介手段,未综合使用图、文、声、画等方式形成立体效果,对受众的吸引程度较弱,导致社会民众尤其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法律宣传深入群众生活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习效果。同时,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够扎实全面,主动学习统计法、自觉宣传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尚有欠缺,未能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思维和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统计法治学习与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深入
平时法治学习内容侧重法律法规条文的生硬解读,缺乏结合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核心业务场景的案例剖析和实操演练。部分干部在日常统计工作中,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难题,面对数据填报不规范、调查对象配合度不高等问题,习惯性采取常规业务流程处理,忽视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法治学习成效与工作推进的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干部学法流于形式,难以将依法统计要求贯穿业务全流程,影响了统计工作法治化与规范化水平的协同提升。
(三)统计法治力量仍需加强
我局行政编制数量有限,多数干部需承担多项工作职责,导致难以实现对全区纳统企业实地核查的全面覆盖,统计执法监督常态化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开展统计执法工作须持有统计执法证。我局原配备2名持证执法人员,其中1人因工作调动已调离本单位,现仅剩1名持证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部门年度工作部署,我局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当前执法力量与日益增长的执法监督工作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执法力量亟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融入统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全员法治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激发依法统计的内生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依法统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统工作水平,以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统计政策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多措并举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抓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扎实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政治氛围和浓厚社会环境。
(二)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建设。多措并举推进分层分类统计培训宣传工作,采取专题授课、实操演练、案例教学等方式,重点加强部门、园区、镇街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同步强化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拓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着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与法治意识,针对新上规上限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培训,及时解决企业网报操作、纳统台账建设等实际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化解统计工作难点,确保依法统计要求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区域依法统计、依规统计工作水平。
(三)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持续强化全员普法工作,依托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企业调研走访、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契机,面向以企业为主的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紧扣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统计普法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模式与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多样化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推动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依法统计氛围。
(四)持续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报考国家统计执法证并力争全员通过,聚焦梯队建设培育年轻干部,系统锤炼其统计执法业务能力,为统计执法工作集聚后备力量;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市统计局及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培训,常态化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全面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综合履职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