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总体部署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协同推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提质增效、整体跃升。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深走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奠定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基调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部门跟进学,实现常态化集体学习研讨;2、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利用每周例会带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3、把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干部讲堂、专题培训、学法考试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扬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重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建设领域落地生根。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聚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本镇治安防控,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三是聚焦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关注市场主体对行政监管、平等保护、商事解纷等关切需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动履职,抓牢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盘
党政主要负责人立足职能实际,紧紧围绕依法治企、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为抓手,深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年度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推动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实施。杜绝多头检查、多头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
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齐头并进,彰显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指导意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定。落实《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规范各类行政决策的议事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凡涉及重大问题的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上级政府请示汇报,确保各项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我镇常年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法律顾问对行政事务的参与度,促进依法办事服务人民群众。
镇党委、政府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石坑镇没有发生因决策违法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或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情况。
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让每一个群众都能在解决法律问题中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便捷化、多层次的需求,推动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5人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场次,满足村民的法律知识学习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推动行政执法公开、规范、透明
一是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做到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影像记录,严格记录存档。今年以来,我镇开展行政检查205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处理行政违法事项16宗,其中处置非法占用农用地6宗,非法修建墓地4宗。二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案卷自查,对不规范案卷要求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自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三是要求干部积极参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与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的庭审。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今年已组织1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12人,已全部申请行政执法证,目前我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0人。2024年石坑镇无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合法、合理、高效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明确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指南,对符合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信访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流转,对不属于信访管理范围的事项,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和说明。我镇对于群众信访案件形成了联动机制,坚持落实驻村领导包案制度,以镇平安办为抓手,派出所、司法所、驻村工作组协同,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迅速反应,及时处理,有效防止因信访行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的情况。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5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9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落地见效,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中心、调解中心、诉源治理中心“四心融合”,着力构建治理中枢,一站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镇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12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71宗,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防激化率100%,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四)推动实现普法宣传专业化、特色化、多样化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领域普法。将“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始终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推动执法与普法并重,通过不动产登记、林业砍伐、食品经营等许可事项及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信访调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向民众宣传法律知识。
结合特殊节点、针对重点人群,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联合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我镇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场,派发法治宣传资料约2000份,张贴法治宣传海报约20份,受教育人数多达3000余人,辖区内法治氛围浓厚,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积极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执法队等部门到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防性侵、禁毒、安全生产等知识讲座6场次。
我镇在管理全镇法治工作中着重提高学法用法能力。一是组织专题培训,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执法过程的重点难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活动,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树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组织参与网络培训,我镇领导干部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学法网络学习平台,强化宪法和公共法、党内法规等课程学习,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三是动员干部主动学法,动员各党员干部积极通过微信关注广东普法、梅州普法等公众号,主动浏览推送内容,自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成效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1、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建设力度不够、专业素养需加强;2、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部分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不够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不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找差距、补弱项、强优势,有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和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努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针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法治人才匮乏的现状,我镇将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通过加强法治学习,逐步促使我镇政府工作人员养成法治观念。
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针对法治人才匮乏的现状,我镇将吸收更多的法治人才进入到我镇政府工作,适当增加法治人才的录用,积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是着力加大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针对当前部分群众法治素养不高的现状,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来,重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