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认真开展依法统计,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引领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各项任务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州建设的具体举措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多次于党组会、局班子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法治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的重要文件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主动提请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主要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提升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各项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干部大会等学习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干部大学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将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法,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学习,依托“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会议,集中学法规学条例,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线上通过“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网络平台自主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实效。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率100%。三是进一步扩大统计执法队伍,1名人员通过今年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及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三)抓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开展统计各项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学习,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进一步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下发区直单位、乡镇及统计调查对象,通过年报培训、走访企业等方式向部门、园区、镇街、纳统企业穿插学习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引导各级统计员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统计、依法填报数据,不断推动统计法治深入企业;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普法覆盖面和知晓度,不断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
(四)强化统计监督,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日常数据质量核查,每月紧盯涉及GDP核算主要指标数据运行监测,密切关注454家“四上”企业(截至11月底)和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工作,紧密跟进宝丽华、嘉元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月度数据变化,第一时间协调落实上级各类查询事项和向镇(街)、主管部门反馈网报数据,夯实GDP核算基础数据;组织专业人员以走访服务为契机,深入到联网直报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中进行统计数据核查。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12月,随机抽取32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对3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联网直报企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行为,提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
(五)依法开展普查,保障普查质量。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做足传统媒体宣传。在梅县区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影视频道,不间断播报公益广告、视频;通过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发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口号;专门选取了城区人流量大的梅县人民广场、国道旁等处,租赁广告公司LED电子显示屏、大型广告牌,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创新新媒体宣传。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广东智能普查、政府网站、微信等发布或转发普法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三是构建区镇村上下联动宣传格局。全区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各村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额,张贴宣传海报,普查员入户发放告知书,发放《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为统计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规范开展普查,今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正式入户登记关键阶段,普查工作开展伊始,区经普办就严格要求各级普查员、指导员按照国家、省普查工作规范开展入户采集填报、数据审核处理等工作,履行普查员工作义务和保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查缺补漏和上门催报,切实保障“五经普”工作质量。
(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持续优化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机制,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在起草文件时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二是强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定期对全区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发布和解读,及时编制《统计月报》9期,撰写统计各类分析23篇,《梅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梅州市梅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等相关统计资料,以鲜活的数据、直观的图表、详实的分析等多形式展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为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力的统计数据参考和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服务。三是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授权综合窗口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相关的统计咨询业务,为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提供便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完成“三公”经费、年度预算网上公开公示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统计法治环境仍需提升
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员更换频繁,统计台账不完善。同时,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企业统计员对会计法及税法、税务法规比较了解,但对统计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依法统计观念较为模糊。
(二)统计普法宣传效果仍需深入
在普法形式上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不够丰富,大多采用传单、横幅、短信等传统方式,没有充分利用新媒介手段,还未从数据、文字、图片、声画等多方面形成立体宣传效果,对受众的吸引程度较低,导致社会民众尤其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在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
(三)统计法治力量需继续加强
一是我局行政编制少,大多数人身兼数职,难以做到全区纳统企业实地核查全覆盖,常态化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仍需加力。二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与统计执法必须要有统计执法证,我局原有2名人员拥有统计执法证,其中1人因职务调整调任其他单位,现只有1名统计执法证人员。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局每年统计执法检查涉及的企业数量较多、时间短,较少的统计执法力量难以适应日益增长执法监督任务需要。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内生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贯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部门、园区、镇街等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及时对新上规上限企业开展“一对一”组织培训,及时解决企业在使用网报中、纳统台账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三)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强化全员普法,通过年报会、专业培训会、调研走访企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契机,开展对以企业为主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统计普法宣传常态化,结合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培育执法队伍。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争取通过,梯队培养年轻干部统计执法业务能力,为统计执法工作集聚后备力量;安排人员参加市统计局及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