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创建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重要任务,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我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视频、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领学、邀请宣讲团讲师讲课、电子显示屏播放、举行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确保全局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规定原则上每周一、周五为学习日,将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三会一课、股室学习融入其中。以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积极参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比学赶超主题演讲活动、开展实地红色教育、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全面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成效体现到自然资源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法治思维。二是认真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我局根据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落实责任股室和学习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自觉性大大提高。三是结合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耕地保护等法治宣传小册子进行分发,社会反响热烈。四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由律师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加强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是局党组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文件,并把文件精神和要求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对各项指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跟进工作进展,动态掌握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贯彻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建设,狠抓工作作风改进。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入手,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树立自然资源部门严格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应对的具体措施,大胆创新。三是继续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为自然资源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党的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完善机关制度管理体系,对机关会务、文务、财务、人事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努力创先争优,确保机关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牵头实施“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工作,实现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采矿权审批登记等政务事项在线审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民生”改革。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与粤省事平台对接,不动产登记办理进度和不动产登记资料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网络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税务、登记)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并联办理、集成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让企业和群众体验“一窗式速度”,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模式;继续推广“交房即交证”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并联申请“集中办”模式;实现同城跨区域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全年梅县区累计发放房地不动产权证书22496本、证明16086本,林权不动产权证书29本、证明47本,服务175878人(次)查询档案。三是实行“拿地即开工”制度。在供地前,对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先行办理宗地规划设计方案等动工建设前置手续,减缩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让企业取得用地时“拿地即开工”。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案件查处流程。对照我局执法事项,建立了查处、处罚清单,事项明确,流程清楚。对每宗案件逐宗建立档案材料,及时移送法院;对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处理、信访举报信件进行逐件登记、分办,及时分派责任人进行跟进;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执法记录。主要通过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包括通知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确保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案卷文书归档机制,对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保存。三是开展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每宗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查,由专业部门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将查案与审理相分离,避免查审不分给案件质量带来的隐患风险,加强对案件查处全过程的监督,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和权力制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落实公示公开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要求,建立执法全过程全记录工作制度,建立了办案询问室,配置相应设备;上线应用两法平台,将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两法平台;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及时在《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通过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系统干部职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局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中,严格实行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和违法违规用地零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共管责任制度,在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2023年,我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工作。梅县区2023年1-11月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行为288宗,违法占地面积1501.01亩(耕地95.13亩),已整改到位面积551.34亩(耕地43.07亩),剩余未整改违法用地949.67亩(耕地52.06亩)。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2020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底,梅县区认定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市下发高度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共11宗,经认真组织核查、整改,现已整改完成11宗。三是加大力度督促动态巡查工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的要求,严控新增违法用地。行政执法权下放至各乡镇之后,我局大力督促各镇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构建“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的巡查工作机制,全年动态巡查上线率达到90%,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前列。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普治并举。一是制定自然资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各业务股室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内容,结合各自业务、职能,编印普法宣传材料,明确年度普法内容、普法责任人、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二是把普及法律知识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把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印制宣传品发放各镇各村,启用宣传车到农村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挂图标语,悬挂横额,电视广播宣传等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度我局均已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准确公开到位,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织机构情况、部门预决算修改公布,同时按照栏目时限主动公开我局工作情况,其中,部门文件571余件,工作动态31件,依申请公开22条。按照要求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征地信息栏目103条,其中征地听证20条,征地批准7条,征地公告3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6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8条。
(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梅州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库内随机抽调执法人员4人次,在我区辖区内24家矿山企业中随机抽取2家、8家测绘公司中随机抽取2家,对其是否越界开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进行检查及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进行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效。
(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准则,信访维稳为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自然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清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及时答复。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2023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和12345热线共165宗。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至目前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进京、到省越级走访事件;未发生极端非正常缠访、闹访事件,信访形势呈现平稳可控态势。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积极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我局共计完成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12345”投诉举报平台、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处理。积极配合监察和审计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人才紧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形势研判不足,破解新问题能力有差距;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还不够广泛、深入,维持自然资源秩序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改进,以更加积极地姿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真正把自然资源建设成理念先进、法治完备、执法严明、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法治单位。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我局规划编制审批、用地审批、“三旧”改造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并重,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规范。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