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区府办公室文件

印发梅县区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1-24   来源:区府办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梅县区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资源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梅县区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我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依法规范我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遥感监测图斑实地核查阶段
  1.实地核查。各国土资源所在接到2016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和随同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后,要立即采用 在线巡查系统 终端设备,在7天(自然日)内对本乡镇范围内的2015年度遥感监测图斑逐一实地选取不同方位和角度拍摄三张照片(每个遥感监测图斑按全景、近景和内部共拍3张照片,上报类型为 已拆除 的必须多角度拍摄三张远景照片,照片需清晰、真实。)并通过在线系统实时上传。
  2.综合认定。如实填写相关图斑核查表,严格按照部、省执法监察有关政策要求判定图斑性质,按时保质完成图斑判定;对于实地已拆除的违法用地,要逐宗申请市级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可维持原地类,不作地类变更。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一律按新增建设用地变更,并纳入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二)查处整改阶段。对在变更调查中经省级审定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图斑,要立即通过在线系统终端设备上传违法事件,并按照 区别对待,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的原则,依法逐宗开展查处整治。对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农村 一户一宅 、保障性安居工程、合法矿区内的违法用地,经依法处理后应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承诺拆除的图斑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在政府主导下,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农用地的,要进行土地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对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集中力量公开曝光、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典型案件,发挥 查处一案、震慑一方 的作用。
  (三)完善档案资料。按照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及各共管责任单位应于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度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一是按照一图斑一档案的要求,认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逐图斑建立档案卷宗,确保各类资料、图件、相片完整有效。二是认真及时填报有关数据表格,按时上报。三是4月10日前将经区分管领导签名同意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省市部门检查验收工作和启动约谈问责阶段
根据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区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验收。根据我区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比较高、查处整改不力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问题严重地区实行挂牌督办和通报批评;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比虽不达15%,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往年承诺拆除未拆除的、2015年被约谈而2016年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仍较严重的,在查清情况后,报请市政府,建议启动市级约谈问责。在对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一并纳入违法查处整改范围。
  三、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28日前,各镇(办事处、高管会)依据省级审核终审意见,对变更违法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不变更的图斑,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逐宗开展实地核查,并对违法用地行为开展整改治理工作。
  (二)2017年3月20日前,区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镇遥感监测图斑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弄虚作假和查处整改不力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地方整改,并做好迎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2017年4月1日前,区国土资源局将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和查处整治情况,综合上报区政府,并视情况提出约谈问责建议。
  (四)2017年4月10日前,区国土资源局完成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和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形成最终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由区政府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2017年4月15日前,迎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2017年5月中下旬,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检查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到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严格按照区政府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对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政府领导审核上报签字制度,确保上报的数据材料及时、真实、准确;区国土资源局在每月20日前,将土地矿产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进度、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解决办法、工作建议形成文字材料,由区政府综合汇总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促指导。在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区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查处整改进展缓慢的进行重点督导,对违法用地面积大(占用耕地面积大于10亩、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且整改不到位的,将公开挂牌、督办,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四)严肃查处整治。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及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复耕复绿的要复耕复绿,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要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建或在建的违法建筑要重点监管打击,尤其是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占用大量耕地违法实施非农建设的,由所在镇(办事处、高管会)主导,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整治和复耕复绿到位,拆除过程要全程录像、拍照(拆前、拆中、拆后)。
  (五)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的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在线巡查系统,确保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

附件:
梅县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赖启忠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明 (区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谢源兴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 铖 (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
      吴 凡 (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建文 (区林业局副局长)
      赖斯品 (区住建局副局长)
      温育泉 (区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蔡如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钟铭康 (区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铖同志兼任(联系人:李进、温小云;办公电话:2561312;传真号码:256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