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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8-1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642号)文件精神,依据《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对此次纳入评价试点范围的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梅县区纳入评价试点范围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从业人员姓名

评价结果

1

梅州市中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级

2

广东容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A级

梅县区纳入评价试点范围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从业人员姓名

评价结果

1

梅州市中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徐静娜

A级

2

梅州市中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李开盛

A级

3

梅州市中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黄科珊

A级

4

广东容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周金城

A级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共五个工作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人: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联系电话:0753-2589349。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