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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撤案表

时间:2022-09-0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名称

被请求人名称

第三人

主要争议事项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理的结果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粤梅县知法裁字〔2022〕第3号

ZL202130882442.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温健扬(梅州市梅江区年盛粮油批发部)

余悦(梅州市梅县区悦发粮油行)

请求人温健扬于2022年7月26日向我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和证据,请求处理

余悦(梅州市梅县区悦发粮油行)侵犯其名称、专利号为:

“包装袋(五谷丰),专利号:ZL202130882442.4”的外观专利权行为。我局于7月27日作出立案决定。

专利侵权纠纷撤案:《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

因本案审理过程中,请求人于2022年8月23日,以自行另寻途径解决为由,向我局提交案件撤案请求书。本局认为:请求人的撤案请求为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撤销案件。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