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梅县知法裁字〔2022〕第3号 | ZL202130882442.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温健扬(梅州市梅江区年盛粮油批发部) | 余悦(梅州市梅县区悦发粮油行) | 无 | 请求人温健扬于2022年7月26日向我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和证据,请求处理 余悦(梅州市梅县区悦发粮油行)侵犯其名称、专利号为: “包装袋(五谷丰),专利号:ZL202130882442.4”的外观专利权行为。我局于7月27日作出立案决定。 | 专利侵权纠纷撤案:《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 | 因本案审理过程中,请求人于2022年8月23日,以自行另寻途径解决为由,向我局提交案件撤案请求书。本局认为:请求人的撤案请求为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撤销案件。 |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