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
兹有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民委员会朱海燕[身份证号: 441402197305****22 ](按规定遮掩部分号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类),经程江镇人民政府、梅县区民政部门查证申请人家庭情况属实,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梅县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安排工作,根据《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梅县区府办[2023]5号)精神,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的情况和问题。 | |||||||||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2025年 1月 7 日至2025年 1 月 27 日(20日) 受理单位: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电 话:2589810 邮 编:514700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 |||||||||
关于2025年1月份第一批次新申请住房保障人员名单公示 | |||||||||
序号 | 申请人 | 身 份 证 号 | 户 口 所 在 地 | 住 址 | 家庭 人数 | 人均 收入 | 低保证号 | 保障方式 | 保障类型 |
1 | 朱海燕 | 441402197305****22 | 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寺背 | 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寺背 | 2 | 低于2428.24元 | D-0025 | 实物配租 |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