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
通 告
我区尚有部分空置公租房可用于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租住,凡符合申请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向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领取申请表,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目前保障类型分为(一)住房困难的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二)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四)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五)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六)新就业无房职工;(七)在本地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和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详细信息可登录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法规政策栏目下查看《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梅县区府办〔2023〕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
收费情况:办理公租房申请不收费。
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审批入住后房租按政府规定收取。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住房保障股
咨询电话:0753-2589810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6日
附件2.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申请条件.docx
附件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docx
附件7. 2025年1月份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