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号:梅县区发改审〔2026〕76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1403-20-01-981855
项目单位: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澄中村、澄上村、长埔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受灾村庄内新建水渠约3千米,重建水渠约4.5千米,重建陂头3座,重建机耕路约1.64千米,新建护坡挡墙约1030米,河道清淤约0.45万m³等。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变更为:总投资为878.72万元,工程费用795.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4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5.35%;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劳务报酬变更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11.63万元,占项目中央资金41.55%。
建设方式变更为:项目以“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项目招标变更为:结合项目情况和我区实际,同意该以工代赈项目直接发包给梅县区唯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的县级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
批复时间: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