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专项整治

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联合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保健食品市场违法活动作为集中打击整治对象,通过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护人民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手段的违法行为,切实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食品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区范围内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得到全面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检查商品及领域:保健食品、制作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经营者等。

(二)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查处保健食品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虚假宣传行为;查处在登记许可经营场所之外以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以假冒、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保健食品的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其他以保健食品为名开展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等。

(三)重点区域:社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村居等重点区域;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以老年、病弱群体为销售对象的保健食品类店铺;旅游景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区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海

副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粦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福生

组  员: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由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总协调。

五、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2019年6月1日至7月30日。

局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大实地监督。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经营行为。对局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突出行动成效。局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优势,灵活应用,努力将各自发现查处案件的优势和能力发挥出来,形成打击合力。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或者线索,要移交公安机关一查到底,予以彻底打击。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责任,进行部署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协同配合,不留死角盲区。要主动作为,同心协力,密切配合,避免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盲区、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四)严肃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执法纪律,严格按程序执法。对工作安排不落实、专项整治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办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共治。局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人民群众消费权益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人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的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科普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六)确保完成整治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局各相关部门在7月30日前及时将本辖区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报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联系人:张婷辉

联系电话:0753-256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