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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期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时间:2016-04-28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涉案产品信息

备注

产品名称

商品名

批准文号

1

梅县区食药监药罚(2016)

01

经营不合格的药品(渠道合法)

广东康达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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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合格的药品(渠道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柒元肆角整。

已履行

梅州市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参茸鞭丸、 诺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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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7、201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