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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3-09-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购物、旅游、聚餐等消费又将迎来高峰。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温馨提示:

一、拒绝过度包装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可通过观看商品外包装的材质、层数和体积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和奢靡之风。

二、选购仔细查验

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选购,不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或篡改标识内容的月饼等食品。

三、健康食用月饼

大部分月饼属于高脂、高能量的食品,含有较多的油脂、蔗糖,尤其是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要慎重食用,避免诱发疾病或加重病情。吃月饼不宜搭配含糖量高的汽水或果汁等饮料,同时要适当减少米饭和油脂的摄入。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市面上在售卖的“无糖月饼”是指没有添加蔗糖,“无糖月饼”里的莲子、豆类、果仁以及月饼外皮中的面粉等含淀粉物质,在体内都可以转化为葡萄糖,食用后也会导致血糖升高。

四、制止餐饮浪费

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如果饭菜吃不完,方便储存的菜肴和主食应打包带走,减少食物浪费。

在购买食品或餐饮消费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或购货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及时举证。遇到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