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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酿、自泡酒风险警示

时间:2021-02-1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自酿、自泡酒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自酿、自泡酒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如下:

一、酒精勾兑白酒风险大。自酿白酒应以稻谷、高粱、大麦等粮食为原料酿造制成,以酒精勾兑白酒,因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极易误用更“醇香”的工业酒精,造成甲醇中毒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自酿、自泡酒依法严禁对外销售。自酿的白酒、泡制的药酒仅供自家使用,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销售自酿白酒或泡制药酒。消费者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消费者须避免购买饮用自酿、自泡酒。此类自酿、泡酒工艺不规范,缺少必要安全发酵设备、除甲醇工艺、检验检测等,酿造的白酒容易造成甲醇超标的情况。长期饮用不利于身体健康,过量饮用易造成甲醇中毒症状,甚至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