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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事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近期,由于天气高温多雨,空气比较潮湿,各种菇类、菌类进入生长旺季,容易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事故。为有效预防此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事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落实防范措施。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严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知识宣传,在集贸市场、村(居)委、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采摘、食用野生菌的危险性,教育群众不采、不卖、不买、不食不熟悉的野生菌,告知群众一旦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要立即到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努力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菌的识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食堂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严禁加工和使用野外采摘的野生菌。发现疑似野生菌的要及时处理,严防其进入市场、流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高度重视做好预防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事故工作。一旦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的事故,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病人救治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对误食有毒野生菌的患者应迅速转移到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同时,要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