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三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承办机构,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经费保障措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三批)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三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市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第三条、第七条。 | 具备能力的机构 | 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节能报告评估、评审。 | |
2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6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 具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 |
3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4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 |
5 |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合并、调整审批所需的财务清算报告编制 |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市教育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申请人可按规定自行编制财务清算报告,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出具,审批部门不强制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清算报告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请申请人补充完善。 | |
6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 市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7 | 寺观教堂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可行性说明编制 |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审批 | 市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2005年第2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说明,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说明技术评估、评审。 | |
8 |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所需的资金验资和资产评估 | 市管权限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市民政局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2013年第48号),2015年5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部门规章的决定》予以修改。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 |
9 |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眷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 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复审 | 市司法局 |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2008年第110号)。 | 台湾地区公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眷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 | |
10 | 律师事务所(分所)实物方式出资的资产评估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物方式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申请人只需按照《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效的资产证明。 | |
11 | 参与合并或分立的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律师事务所合并或分立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 | |
12 |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验资或财务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或审计报告。 | |
13 | 申请律师事务所注销所需的审计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09〕275号)。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告。 | |
14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资金数额的验资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司法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在变更资金数额登记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或审计报告。 | |
15 |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 采矿权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81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 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16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方案评估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市国土资源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开展评估。 | 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评估,改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开展评估。 | |
1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设置防护距离的测绘图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 市环境保护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防护距离测绘图。 | 具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护距离测绘图,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护距离测绘图技术评估、评审。 | |
18 | 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初审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年第6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盖章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 具备相应资质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或者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19 | 广告标牌设计结构检测 |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 市公路局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粤交法〔2012〕1633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广告标牌设置者在申请延续许可期限时,提供具有检测钢结构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广告标牌设计结构检测报告。 | 具有检测钢结构相应资质的单位 | 不再要求广告标牌设置者在延续许可期限时提供设计机构检测报告;设置者应当对其广告、标牌设施在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因维护不力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20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方案编制 |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工程建设方案,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工程建设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
21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涉及河道防洪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 具有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22 | 拟设立市、县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市、县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论证报告编制 | 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或撤销)审批 | 市林业局 |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论证报告。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拟设立市、县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市、县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23 | 渔业船员培训 | 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省渔政总队梅州支队 |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 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渔业船员培训机构 | 申请人按照渔业船员培训大纲要求,可自行选择参加符合培训教学标准的有关机构或单位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
24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45条。 |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医院提供服务。 | |
25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9条。 |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医院提供服务。 | |
26 | 食品生产许可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0条。 |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检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7 | 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法》第45条。 | 涉及事业单位等多种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医院提供服务。 | |
28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13)。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 |
29 | 申请设立新华书店、外文书店,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所需的资信证明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
30 |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企业资信证明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市粮食局直属分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