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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县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7-12-11   来源:审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梅县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在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局长 叶福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民生资金审计、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7个,查出违规资金24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7,191万元;审计作出处理应缴财政资金1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2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运用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两大振兴政策,扭紧“三大抓手”,加快构建市“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提高。

一是推动产业发展,经济平稳增长。区政府围绕振兴发展主线,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培植新的税源。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10%、1.80%、10.50%。

二是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政府财力,持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全力保障城镇扩容提质建设。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扶贫等民生投入,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用于重点民生支出38.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同比增长25.15%。

三是深化预算改革,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预算改革力度,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铺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监管和信息公开;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09亿元,总支出55.92亿元,年终结转1.1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48亿元,总支出10.29亿元,年终结余2.1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62亿元,总支出4.4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4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收入征管;强化支出管理,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收支方面

1.少列预算收入,涉及金额7,508.92万元。其中: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4.94万元,少列政府性基金收入5,583.98万元。

2.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472.15万元。2016年拨入农口资金专户15,880.46万元,而农口资金专户当年实际支出14,408.31万元,多列支出1,472.15万元。

(二)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未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71,532万元,占年初预算488,355万元的14.64%。

2.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不够到位。全年下达指标金额492,255万元,实际拨付428,642万元,实际执行占年度预算的82.75% 。

3.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涉及金额143,544.64万元。

4.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给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53,631.30万元。

5.违规借款给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涉及金额1,934.58万元。

6.1个代收费过渡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撤销。

7.未按规定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涉及金额550.7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教育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台、统计局等4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下属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能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有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涉及金额 336.66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涉及金额2.84万元;有1个单位账实不相符,涉及金额2.17万元;有2个单位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6.96万元;有2个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基本账户,涉及金额37.66万元;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36.48万元;有1个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涉及金额7.58万元;有1个单位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涉及金额0.90万元;有1个单位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涉及金额63.46万元;有1个单位政府采购收支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39.34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003.03万元。一是区教育局2016年将专项用于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小学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00万元,实际用于梅丰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注册资本金;二是区体育局下属业余体校“助学金”违规用于教练员伙食补助,涉及金额3.03万元。

4.资产管理方面。有1个单位管理和维护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93.84万元;有1个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未送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涉及金额23.61万元;有1个单位工程未按合同期限实施。

5.“三公经费”及公务卡结算方面。有2个单位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审批控制制度,部分接待活动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有1个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务接待费;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费用支出以现金结算,涉及金额3.11万元。

(二)9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组织对区纪委、团区委、粮食局、新城工作委员会、城东镇、石扇镇、丙村镇、畲江镇、大坪镇等9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能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有4个单位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76.76万元;有4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581.33万元;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50.86万元;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2.20万元;有1个单位与下属单位之间核算不清,涉及金额3.18万元;有1个单位支出不合规、入账凭证不规范,涉及金额11.70万元;

2.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方面

有2个基础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造价未经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涉及金额25.20万元,有1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够规范,有1个项目未向相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在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对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发现,部分重点项目进展慢,影响“补短板”行动的落实。截至2016年底,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滞后,有45座房屋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影响工程进度;新城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动工建设。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梅县区2015-2016年度福彩公益金及体彩公益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以上两项资金基本能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但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核算,部分证帐凭证附单不够齐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核算,收支科目使用不够规范,且未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7年6月底,已上缴财政资金15万元、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2,232万元,根据审计建议部分单位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5项。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及收入质量;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

(二)完善财政预算编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区本级及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从规范账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公务支出等方面管理,推进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区加快振兴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