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梅县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

时间:2026-04-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审计机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凸显经济监督作为,依法审计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经济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积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进一步推动了梅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典型区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平稳。

  ——努力保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面对近几年少有的严峻形势,区委、区政府坚持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上级资金22.09亿元,坚持项目为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32亿元,落实一揽子稳增长政策和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当年度全区生产总值实现276.75亿元。

  ——全力推动财政开源节流。通过培植税源,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等办法提高财政收入;通过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践行过“紧日子”理念;采取合理方式调度资金,及时偿还政府债务;全力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努力保障财政正常运行,年度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27亿元。

  ——奋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在财政紧张情况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优先保障对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民生支出,2024年度共支出4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6.91%,如落实“6·16”受灾户108户喜迁新居、新增200个学前教育学位、推进改造43个老旧小区、铺设燃气管道21.8公里等等。

  ——着力有效抓好审计整改。上一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反映的2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5个,整改到位率87.55%。已推动整改问题金额1.03亿元,推动建章立制9项,采纳审计建议55条。在多方努力协同下,全区各级各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三公”经费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更加依法、合规,从整体上看,上一审计年度整改监督抓得更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有力有效。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等部门围绕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财税部门联动组织收入,全力向上级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落地我区,加大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力支持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的培育工作。但我区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收支平衡缺口巨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支出预算安排僵化、固化。主要是项目申报及前期经费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持续减少的情况,仍增加预算指标,最终未形成支出,年终调减预算;二是区财政未在规定时间内细化落实代编经费预算,涉及金额3891.33万元;三是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涉及金额467.22万元。

  (二)财政库款缺口及偿债压力较大。2024年底库款缺口累计达35.36亿元,主要是受市级应拨未拨资金(25.03亿元)、本级财力下降等的影响,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增收后劲不足、非税收入难以实现持续增长。财政库款资金调度压力、库款资金缺口及财政偿债压力将持续增大,存在一定的财政运行风险。

  (三)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区财政占用债券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用于“三保”支出;二是区财政消化暂付款未按资金审批流程呈相关领导审批,涉及金额2690.90万元;三是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率均低于19%。主要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和粤东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的国债资金、梅州综保区二区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四是9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等,涉及金额24,391.81万元;五是4个单位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949.01万元。

  (四)部分债券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一是个别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前期谋划储备不充分,主要是2个单位将债券资金500万元安排在前期谋划储备不充分的项目,致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为零;二是2个项目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造成资金滞留沉淀国库、业主单位,涉及金额11,285.52万元;三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核算,涉及金额1613.86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7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预算执行总体规范,但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仍有发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预算执行率低,如上级下达“救灾援助资金”100万元,但相关部门无实际支出,未充分发挥绩效;二是2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资金,涉及金额85.36万元,主要是超出规定范围分配灾后维修重建工作专项资金,在“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三防值班经费”中列支其他人员费用等;三是个别单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补助发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2.08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培训费支出不规范,存在多付讲课费、部分费用支出与培训无关、超综合定额标准支付培训费、外出培训支出无费用明细等情况,涉及金额23.58万元;二是3个单位未及时盘活上缴连续两年未使用或已完成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34.45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规定,购买法律服务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及时签订或公开合同等情况;四是个别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库存与出入库、实际数量不符等情况;五是入账单据不规范,存在饭堂餐费支出仅以收据入账、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慰问支出未签领等情况,涉及金额29.54万元。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桃尧镇、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医保局、区水务局、区妇联、丙村中学、区慢性病防治院等单位8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土地管理、医疗救助、水利建设、妇女儿童、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方面。一是2个单位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二是4个单位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对采购工作监管、督促不到位,致使梅县区公立医疗机构2021年度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比例为26.65%,超过规定的5%;三是7个单位涉及1.44亿元未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规定,主要涉及废弃矿区生态治理修复、河道管养、运动场改造、医疗设施建设等款项支付,以及违规调减以前年度大额收入等。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违规向企业融资举债,涉及金额70.48万元,主要是建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超预算造成举债;二是5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45.19万元,主要是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绩效、乡镇工作补贴、足球比赛奖励金、误餐补助、交通费等;三是5个单位挤占项目资金或扩大开支范围、不合规接受单位横向拨入经费合计348.07万元;四是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92.85万元;五是3个单位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或未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合计238.27万元,主要是征地农民社保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结余等未及时上缴;六是2个单位资金拨付不合规,其中多付费用合计0.81万元,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发学生资助金、多付工程税费和公车维护费用等;七是2个单位存在超医疗标准价格收费或重复收费共计0.9万元。

  (三)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方面。一是4个部门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6.45万元;二是4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未足额收取租金3.25万元、出租出借资产未执行国有资产审批制度或出租合同签订不合规等;三是4个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主要是资产系统数据与实物对比,共盘盈86台空调。

  (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和效益方面。一是2个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主要是个别项目的参建单位多列投资完成额申报工程款,造成违规多付工程进度款180.35万元;二是5个单位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主要是工程违规转包、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单位无资质、工程验收不规范等;三是3个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或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主要是部分项目严重超期、未约定项目施工保修期限和质量保证金,未及时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四是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项目招标不合规,主要是部分采购项目有串标嫌疑、资格性审查不严格、不合规设置招标评分因素等。

  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自然资源分局、桃尧镇等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较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文明保护审计方面。一是职能部门未按时制定出台土地供后巡查、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二是未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如2024年度新增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仅为3.51%,未达15%的目标任务,2022年至2024年未按规定开展耕地专项调查等;三是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仍不到位;四是对违法用地处置和违法占用林地后续复绿整改监管力度不足;五是镇级集中供水水源取水点未划定为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未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管护不到位。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文明管理开发审计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取消优惠政策;二是对部分闲置土地的处置不规范、不彻底;三是9家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应缴未缴至共管账户;四是未足额收取相关企业等欠缴土地出让金,目前已将欠款移交税务部门追缴;五是2023年垦造水田项目结余资金159.2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未盘活存量资金;六是镇级自来水厂超限额取水。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2年至2024年雁洋镇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贯彻上级关于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涉及“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落地,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雁洋供销服务站建设任务;二是部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制定不规范,错把集体收入直接作为收益分配基数;四是雁洋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项目未按工程进度付款;五是剑英大桥至雁上圆盘段路面改造工程,相关部门违规将已招标完成的部分建设内容另行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由其他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737.9万元;六是雁洋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在区发改局立项批复之前已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应建筑资质。

  六、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梅县区2021年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等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各项学前教育政策要求和相关战略部署,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5所规范化幼儿园存在超规模办园、大班额、设施设备不达标、未足额配备教职工等办园指标不达标的问题;二是全区教师持证上岗率仅71.57%,未达到政策要求全覆盖的规定;三是区财政部门未及时足额拨付生均经费和改建工程款,涉及金额558.32万元;四是未充分发挥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和2024年资金使用率均低于40%;五是个别民办幼儿园违规向学生收取2023年至2024年2月平安校园系统费用,涉及金额2.42万元;六是个别民办幼儿园评定学生资助资格不严,造成多发放资助资金0.40万元;七是区教育部门未公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补贴信息;八是区住建部门未按规定规划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组织对梅县区白渡镇7个村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白渡镇及相关部门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污水处理项目的选址、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提高了农村污水治理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允许参与前期设计图纸工作的企业参与投标且中标;二是招标文件违规设置以特定行政区、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加分来排斥其他企业;三是未经勘察直接设计并施工,设计不合理,部分站点出现局部沉降,出水口过高导致污水排出不畅;四是重大设计变更未报审批,原设计18个污水处理站点,建设过程中取消了10个站点,取消的站点预算资金占比49.56%,未报发改部门审批;五是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六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转测试核验,却出具质量评估报告;七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八、审计移送情况

  上一个审计年度,区审计机关移送卫健、教育、住建、交通、财政等部门事项共10宗,主要涉及:医疗设备采购涉嫌串标、虚列医疗收入;私立幼儿园超出教育部门备案核定项目范围违规收费;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虚列投资完成额,多付工程款;将已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另行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由其他施工单位实施;工程违规转包等。

       九、审计建议

  (一)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要主动做好收入趋势形势分析,利用招商引资成效努力培植税源,拓宽收入渠道,应收尽收,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用好上级各类转移支付等资金,争取金融部门支持融资工作,积极梳理上报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推进重点项目形成更快更多实物工作量。用足用好债券资金,抓细抓实新增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规范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债券资金的作用。要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防范债务风险。

  (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改善民生保障水平。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编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有效避免无预算、超预算现象的发生。要统筹资金资产管理,优化资金安排,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短板,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按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顺序,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坚决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依法严以用权管财。要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充分利用财政资产资金。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禁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强化项目审批、施工管理、验收等环节管控,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相关方面监督,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和内审机制,管好队伍,用好资金,做好服务,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