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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10-2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在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  陈纪珠

(2025年4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百千万工程”中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我区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按照会议安排,现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动真碰硬抓好问题具体整改,促进标本兼治。区审计机关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着力督促各部门单位抓好整改主体责任。区审计机关通过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台账,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全方位整改跟踪检查,利用对号督促、直接约谈、整改“回头看”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资金、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加快项目进度等措施落实整改。大多数单位能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改、严改、实改。

  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底,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区级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5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25个,整改到位率87.55%。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共已上缴非税收入和归还原渠道资金1187.72万元,调账处理2756.82万元,推动建章立制9项,采纳审计建议55条,给予党纪处分4人。在多方努力协同下,推动区相关部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三公”经费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更加依法、合规,从整体上看,上一审计年度整改监督抓得更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有力有效。

  二、关于区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的问题整改

  1.财政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预算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是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需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批调整;税收征收经费由税务部门提交区政府审批后拨付。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率偏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措施是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区财政部门出台了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

  2.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库款保障水平偏低。一是区本级财政国库库款缺口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二是区本级财力不足,本级医疗、教育等民生保障支出主要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及土地出让收入,财政运行压力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及相关部门正积极培植税源,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尽快完成整改。

  3.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一是不合规占用专项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的问题。正在整改,由于我区财政实际运转压力大,财政部门在优先确保“三保”项目支出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库款保障各类项目支出需求,并拟逐步安排区本级财力归还国企垫付资金。二是区财政未及时足额拨付部分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基础教育、涉农统筹整合等转移支付资金4360.51万元的问题,通过努力2024年已支付3281.66万元,其余正在协调安排支付。三是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区政府将想方设法多渠道依法依规增加财政收入、科学调度库款、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置换收回核查问题涉及的债券资金,合规用于对应项目建设。四是未按规定消化完区本级财政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款的问题,财政部门已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及抓紧收回借垫款等多项措施,完成整改。五是区交通部门调整实施的涉农资金项目未入项目库的问题,已按要求协调完成。

  4.部分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一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和财政资金滞留的问题。区政府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综保六路南段工程已按要求调整工期,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松口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正在协调资金拨付,加快完成项目进度。

  5.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本级债务率较高的问题,区政府已制定具体化债方案,将每年还本付息支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按时支付还本付息支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力度。二是部分债券资金拨付不规范,造成债券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区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落实,因近期财政压力较大,仍在推进中。四是2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债券利息和发行费、工程款的问题,1个单位已通过协调足额支付2023年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下一年度额度正在落实中,1个单位通过申请项目资金已将支付进度达到47%。五是1个单位违规占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已通过调整账务完成整改。六是区财政未按规定调整部分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的问题,在多方协调下,2024年的债券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成。七是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无收益上缴国库的问题,具体措施是组织2个单位完善项目运营,产生收益后按规定上缴国库,其中2024年有2个单位已上缴项目收入。

  6.部分“三保”资金保障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未按规定足额预留国库“三保”专户余额的问题,正在整改。二是区财政未及时足额保障免费开放场馆的资金233.50万元,已支付相关资金148万元。三是未及时准确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和高龄补贴12万元,已按要求发放完毕。四是9家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缴交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031.77万元的问题,正在协调安排资金支付。

  7.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1个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实施。

  (二)部门及单位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4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小于20%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快资金支付。三是个别单位在预决算中列支不属于本级财政负担的预算单位经费收支的问题,区财政部门今后将严格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管理。四是5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五是个别单位违规将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资金使用。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一是2个单位公车出车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公车平台登记。二是5个单位多计付公车费用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收回多支付资金;三是个别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且陪餐人数超标准、个别单位超综合定额标准支付培训费和4个单位部分支出报销单据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执行方面。一是2个单位的修缮工程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二是个别单位的采购项目对中标公司评分具有明显倾向性,三是2个单位通过电子卖场实施的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项目合同未按规定公开等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对接下来的相关采购项目依规进行政府采购,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开、评分等程序。

  4.财务收支方面。一是9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588.74万元上缴财政的问题,审计后共上缴197.03万元,畲江镇、梅南镇、石扇镇和融媒体中心正在协调中。二是5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补记固定资产进行调账处理。三是2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至其他账户的问题,均已补齐手续。四是3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种补助的问题,已按规定追回多发补助。五是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在今后均按合同付款并附齐材料。六是3个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未按规定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上传共享数据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均已按要求上传共享数据。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

  1.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整改,并表示今后严格执行决策制度。二是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及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了针对性措予以整改。三是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完善制度。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已追缴追收部分款项,由于安置房购房款已用于垫付区安置中心落实安置政策的征地款,短期内暂时无法上缴。二是有5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及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三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186.33万元,相关单位已将存量资金上缴财政。四是有5个单位资金账户管理不合规,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撤销账户。五是多计付或虚列支出16.6万元、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大部分整改完成,梅南镇征地经费未实行报账制和部分乡镇发放部分征地补偿款未进行公告的问题尚在整改中。六是有6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或部分资金未按规定专款专用的问题,大部分单位整改完成,对于区征收安置中心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还在整改中。七是有1个单位公职人员涉嫌侵吞、挪用工会公款的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3.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规范管理,相应地补记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国有资产,购买、报废国有资产按要求报备财政部门等。二是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涉及住建、医疗机构等单位在经审计指出后的采购项目,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4.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和效益方面。一是有6个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违规出借工程款的问题,相关单位收回多付或超付工程款及税费222.46万元。二是有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均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在接下来的建设中严格依照程序执行。三是工程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及工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程序执行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四是有4个单位部分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在今后的项目中落实整改。

  (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

  一是两个镇虚大养殖户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拆除面积3432平方米,多计付补偿款29.7万元的问题,松源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党内谈话提醒,并追回资金15.63万元;梅南镇的问题已移送纪检部门处理。二是两个镇的镇级污水处理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但仍在运行的问题,正在向住建局申办证件,梅南镇已取得许可证。三是两个镇镇村自来水厂未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梅南镇自来水厂超限额取水的问题,已追回资金完成整改。四是两个镇部分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五是梅南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部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按要求落实管护工作。

  (五)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

  一是部分中小学校教师超编或缺编和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比例未达标的问题,教育局将逐年进行整改。二是部分学校未按规定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问题,区教育部门已监督学校安排计划进行整改。三是违规发放劳务费和困难学生补助的问题,已按要求追回。四是库存现金账实不符且个别学校存在公款私款混用现象的问题,相关学校已整改。五是多计付税费的问题,相关学校已进行追回。六是部分工程、服务采购过程不合理的问题,相关学校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主要有:关于事业单位存在账外存折问题,区教育部门已对相关校长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教育提醒,并在全区对该事项进行通报;关于医疗机构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重复发放补助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处理决定。线索涉及方面,共对1人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对3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三、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区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是:

  一是部分问题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造成整改缓慢,区审计局已明确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在面对财政紧张情况下不能“等靠要”,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对接争取上级的配套政策资金、债券资金、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力度,以更好应对严峻形势,真正做到主动整改。

  二是一些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按上级要求需在1年或5年内完成整改,目前已要求责任单位对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限清单,明确了阶段性实施任务,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整改。

  三是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问责力度不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尚未形成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尤其是屡审屡犯的情况,审计系统自上而下还没有形成较好的依法严格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的方式方法,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社会的监督合力还没有充分发挥。

  四、今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方向建议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其中: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间节点,加大力度推进;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坚持先易后难,对现阶段可完成事项先行整改到位,同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等从根本上推动问题解决。区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切实实拿出真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动真格、改到位。审计机关将紧盯不放,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彻底、扎实有效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梅县区建好“百千万工程”典型区中心工作,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深入推动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推动梅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