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 李晓斌
2024年11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遇到困难、区级财政吃紧且面对重重压力挑战的情况下,通过坚持狠抓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事业、“三保”保障和稳定就业等工作,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力促全区经济在攻坚克难中总体平稳发展,推动我区“百千万工程”典型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优化收支结构,推进财政增收节支。努力挖潜增收,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5亿元, 同比增加1.02亿元,同比增长7.71%;优化财政支出,同比压减项目支出14.9亿元,调减年初预留区级核拨资金8560万元;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年度公用经费在原有压减基础上再行压减,压减幅度达15%;从严审核把关,审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核减2.83亿元,核减率9.07%。
——盘活资源资产,用好政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盘活变现存量资源资产收入5.88亿元,清理收回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8543万元;用好用足用活原中央苏区、生态功能区等上级扶持政策,争取上级各项扶持资金55亿元,保障梅州综保区、汕梅高速等重点项目支出;争取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资金17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5亿元,重点保障市政交通、教育医疗、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倾斜财力,重点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区级财政日益紧张情况下,坚持重点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持续保障民生项目实施,在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方面支出46.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2.01%,占比同比增加2.3%。
——推动建章立制,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见效。推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整改,上一年度区审计查出的29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38项,整改到位率80.1%,从整改效果上看,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资金1795.2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4029.9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和减少损失浪费1883万元,促补缴各类税款金1060万元,推动建章立制5项,采纳审计建议41条。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41亿元,总支出60.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27亿元,总支出25.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4亿元,总支出0.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54亿元,总支出5.9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围绕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三保”支出,但仍存在财政收支矛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预算审批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区财政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部分资金预算先调整后审批;区财政拨付税收征收经费不规范。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率偏低、收入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数较大,实际收入执行率均低于24%;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1个镇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安置区留用地调剂款。
(二)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库款保障水平偏低。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结余与库款结余相比资金缺口较大,对区本级财政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出现了2023年有4个月的月末库款低于0.3倍的合理保障水平。二是区本级财力不够充足,本级医疗、教育等民生保障支出主要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运行压力较大。
(三)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一是不合规占用专项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主要表现在区财政占用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财政非税专户资金支付“三保”支出;占用国有企业资金垫付部门项目经费,造成财政虚减支出。二是区财政未及时足额拨付部分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基础教育、涉农统筹整合等转移支付资金。三是扩大乡村风貌带建设等涉农资金、“智慧城市”和综保区二区等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四是未按规定消化完毕区本级财政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款。五是1个单位调整实施的涉农资金项目未入项目库。
(四)部分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一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2022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率仅为28.47%,未达到100%的绩效目标。二是部分财政资金滞留。主要是区财政未按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拨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导致资金闲置国企,涉及金额 484.64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主要是梅州综合保税区综保六路南段道路工程、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松口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等推进缓慢。
(五)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本级债务率较高,财政偿债压力大,近年来受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的影响,整体财力呈下降趋势。二是部分债券资金拨付不规范,收回项目单位债券资金未重新支出完毕,部分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率偏低,造成债券资金滞留、沉淀。三是区财政未达付款条件提前支付蓬辣大桥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涉及金额500万元。四是区财政、梅丰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债券利息和发行费、工程款等。五是1个单位违规占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799.41万元。六是区财政调整部分债券资金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报批,涉及金额722.88万元。七是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建成的扩建妇幼保健大楼、梅南镇龙岗村等14个垦造水田项目,2023年度运营期应产生收益但未见收益上缴国库。
(六)部分“三保”资金保障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未按规定足额预留国库“三保”专户余额。“三保”专户库款2023年月末余额均未达到1个月以上的“保工资”支出额度。二是区财政未及时足额保障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资金,涉及金额233.50万元。三是4个单位未及时准确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和高龄补贴,涉及金额12万元。四是9家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缴交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涉及金额1031.77万元。
(七)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主要是未按规定委派招标代表参与工程评标委员会、招标评标因素不量化、采用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方式评标打分。二是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有3个单位实施的交通道路、园区污水等5个工程建设程序倒置,表现为未公布中标结果、未签合同即申请开工;未通过环评批复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即开工建设;未按财政部门审定预算签合同;未按规定报财政审核工程结算。三是1个单位未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主要表现为承接了园林绿化、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等项目任务后,部分已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未公开招标且未及时办理项目结算。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7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共发现各类问题70项,涉及21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违规金额589.1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75.68万元,审计期间整改上缴财政或收回非税收入9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但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仍有发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一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存在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编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预算明显超过实际需要,项目支出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占全年预算的60%以上等情况。二是4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小于20%,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涉及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S227苏溪服务区建设项目等。三是个别单位在预决算中列支不属于本级财政负担的预算单位经费收支,主要涉及烤烟生产扶持经费等,涉及金额1114.76万元。四是5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存在未按项目资金规定的用途或年限使用资金、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款等情况,涉及金额79.49万元。五是个别单位违规将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等,涉及金额196.78万元。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2个单位公车出车登记管理不规范,外出维护未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二是5个单位多计付公车运维费用、违规报销私车应急油费,涉及金额0.15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且陪餐人数超标准。四是个别单位超综合定额标准支付培训费,涉及金额1.65万元。五是4个单位部分支出报销单据不规范,存在未附发票、合同、明细清单、签领表等入账,实际收款人与发票收款方不一致等情况,涉及梅县区巨灾保险费和专项债券咨询费等的支出,合计金额1861.28万元。
(三)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执行方面
一是2个单位的修缮工程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二是个别单位某采购项目对中标公司评分具有明显倾向性,在所有投标公司均同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材料的情况下,中标公司与未中标公司的得分差异明显,具有明显倾向性。三是2个单位通过电子卖场实施的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项目合同未按规定公开。
(四)财务收支方面
一是9个单位未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非税收入588.74万元上缴财政。二是5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2万元、未定期清查固定资产、会计账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的资产原值不一致、新增固定资产1.98万元未登记入账、固定资产入账金额不准确等情况。三是2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至基本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通过零余额账户归垫财政资金。四是3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未值班人员夜餐补助、重复报销外出餐费和发放误餐补助、向已统一安排食宿的外出参训人员违规发放伙食补助、向未住宿人员违规发放早餐误餐补助等情况,涉及金额0.22万元。五是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存在提前支付工程项目监理费、未在付款前取得运维记录和组织质量验收的情况。六是3个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未按规定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上传共享数据。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梅南镇、松源镇、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拆中心、园区管委会、程江镇中心小学、程江镇卫生院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被审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采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城镇及园区建设、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取得一定成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规定,涉及金额 4273.06万元,其中:有5个单位的4087.66万元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有3个单位的185.4万元资金使用的研究决策不规范,以上主要涉及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工程款支付、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等。二是有3个单位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等指标任务,有4个单位对上级部署的城建民生实事、垃圾分类、居民健康档案及个人减免租金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网络安全、内部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3,552.19万元,主要是未及时收取水电站承包款、自来水厂租金,收取的安置购房款、水电站承包款等未及时缴交财政。二是有5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4.63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86.33万元。四是有5个单位资金账户管理不合规。五是有4个单位多计付或虚列支出16.6万元,有5个单位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16,788.6万元。六是有6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或部分资金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涉及金额6311.6万元。七是有1个单位公职人员涉嫌侵吞、挪用工会公款等,涉及金额53.89万元。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共计33.96万元,主要是学校购买的教学设备、显示屏等未入固定资产账。二是有4个单位未定期清查国有资产。三是有2个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四是有5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未按规定要求报废、出租未报同级财政单位审批、国有资产闲置未使用等。五是有2个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合规,主要是涉嫌虚假询价、采购合同签订不合规、未按规定设置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等。
(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和效益方面
一是有6个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违规出借工程款,其中多付或超付工程款及税费222.46万元,未足额支付工程款83.43万元,违规出借工程款45万元。二是有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参建单位无相应资质、涉嫌违规审批更换项目负责人、未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结算未经审核等。三是有6个单位部分招投标程序不合规,主要是招投标评分设置不规范、投标时提供虚假劳动合同和虚假承诺、直接指定供应商等。四是有3个单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报批和结算送审。五是有5个单位部分工程监管不到位,主要是违反招标文件约定分包工程、发包、违规转包、擅自更换监理单位等。六是有4个单位部分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约定事项不规范,涉及城区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梅南安置区项目等。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对接,明确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8月,已完成整改金额6077.35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1653.06万元。
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审计情况
组织对梅南、松源两个镇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单位基本能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配合上级监管,履行镇级责任,镇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取得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虚大养殖户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拆除面积,多计付补偿款。二是镇级污水处理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但仍在运行。三是镇村自来水厂未足额缴纳水资源费3.59万元。四是部分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涉及未完成整改图斑40个,经现场查看其中1宗立案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地块,土地现状仍为水泥硬底化,未恢复原状。五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部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镇通过采取重新核实养殖场拆除面积、追回多计款项、补缴费用、加强水源卫生保护等方式,扎实推进整改。
五、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审计情况
组织对梅县区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等部门能均衡协调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在提升办学条件、推进资金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部分中小学校教师超编或缺编。二是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1.27%,未达到5%以上规定。三是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四是部分学校未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最低的占比0.69%。五是违规发放劳务费和困难学生补助1.135万元。六是库存现金账实不符且个别学校存在公款私款混用现象。七是多计付税费1.79万元,主要是学校维修、装修工程多计付税款。八是部分工程、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部分项目招标未设定合理客观的评审标准,主要是有1个中学有22宗装修、修缮工程以及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部分学校在校园方责任险、校服等项目采购过程中评审不严格、设定标准不合理等。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收回违规发放的补助和多付税款、下一年度重新调整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等方式,立行立改。
六、审计移送
2023年审计年度,区审计机关移送区纪监委、财政、卫健、住建等部门事项主要涉及:涉嫌巧立名目重复发放补助,涉嫌在招标中以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区别供应商,单位出纳侵吞和挪用公款,虚大计付畜禽养殖场征拆面积和拆除补偿款等方面。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保障重点项目落实落地。一是用好上级各类转移支付等资金,争取金融部门支持融资工作,积极梳理上报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撬动有效投资。二是用足用好债券资金,抓细抓实新增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规范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债券资金的作用。三是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探索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四是优化配置民生资源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动民生项目有序推进,保障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优化收支管理,提升财政支持保障能力。一是想方设法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培植税源,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各项惠企纾困政策,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充分利用政府的资产资源,扩宽非税收入的来源渠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增加上缴收入。四是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支出效能。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滞留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在财政方面,时刻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强化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二是在国资国企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防范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重大投资损失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在民生方面,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四是在资源环境方面,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 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规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推进我区“百千万工程”攻坚之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勇毅前行、竞标争先,全力参与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着力建设强富绿美新县域,争创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区,推动梅县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