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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县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在梅县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  李晓斌

2021年10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的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能够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123456”、区委“3113”思路举措和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财税政策,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实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梅县区坚持人民至上、科学应对,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全力遏制疫情传播。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和捐赠物资,统筹做好防控工作。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区委区政府积极调整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项目、防疫设施等建设;利用减税降费等政策,减税降费2亿元,促进各行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全区生产总值实现220亿元,比增3.5%,增速排名全市第二。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通过优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增强了预算约束力;通过关注“三公”经费开支,健全账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通过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政策有效落实。想方设法克服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房地产降温等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解决严峻的收入形势和财政支出的矛盾,努力提升收入质量。2020年度,在减税降费2亿元的情况下,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58亿元,全面盘活存量资金9.8亿元,争取上级债券资金17.3亿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1072万元。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重点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持续加大对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民生保障支出,2020年度共支出40.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0.38%。

  ——审计整改持续推进。区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整改,整改成效较为显著。截至2021年6月,上一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的17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7个,整改完成率91%,推动建章立制8项,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258.99万元,调账处理金额 31735.11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较为规范,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新增财政资金快速落地基层和单位,有效支持我区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区级“三保”能力,为重点领域支出提供有效保障,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财政局执行的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48亿元,总支出61.3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36亿元,总支出20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9万元,总支出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49亿元,总支出9.65亿元,当年超支2.1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9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涉及金额5779.15万元。二是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中未列出调减项目详细的预算调整金额,而由财政部门年底直接调整,涉及金额2.24亿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不严谨,超预算支出1460万元。

  2.部分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3个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率均低于10%,主要涉及美丽乡村、农田建设、林业发展改革资金。二是把关不严未按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资金,涉及金额300万元。

  3.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项目单位,涉及金额52,477.96万元。二是专项债券资金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将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项目银行贷款本金,涉及金额1005万元。三是有2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30%,主要是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建设(污水处理)及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涉及金额7400万元。四是有2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未完成,影响项目开工,主要是产业转移集聚地污水处理设施和松棚铁路物流基地项目,涉及资金21,000万元。

  4.区域生态补偿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及时拨付生态补偿资金,涉及金额688万元。二是超范围支付生态补偿资金,涉及金额7.26万元。三是万里碧道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区河长办未如实填报碧道建设进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未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四是区农业等部门未对退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出台后续的帮扶政策、生态补偿结余资金14.13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运用大数据、现场核查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区7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预算管理规定,遵守财经法规,控制行政支出,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共盘活资金620.78万元(存量资金146.79万、非税收入473.99万元),审计期间整改上缴财政资金458.43万元,查出70项固定资产未入账反映,查出资产闲置213处,为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发挥了较好的监督促进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不严。一是有2个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不准确,其中有1个单位2019年底结转148.26万元的项目继续申报预算216.36万元,2020年底仍有200.77万元结转下一年度。二是有2个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存量资金挂钩力度不够,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632万元。

  2.“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2个单位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涉及金额31.35万元。二是有11个单位租赁车辆未选用定点供应商,涉及金额7.91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和培训费,涉及金额5.26万元。四是有4个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对公车使用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管理。

  3.资产管理不严格。一是有5个单位的部分资产未入账反映,涉及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店铺、仓库、办公家具等70项资产。二是有8个单位的部分资产闲置未使用,涉及土地、办公用房、直管公房、交通用房等213处。三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处理报废、调剂公务用车。四是有2个单位已完工使用的工程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96.71万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2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74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未将历年结余的临床用血互助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6.79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购买办公家具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8.28万元。四是有3个单位往来款项挂账超过3年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6.21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部分医院建设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医院账户,涉及金额1105.89万元。

  5.会计核算不合规。一是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合规,其中少计收支10,749.5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征地补偿款提存账户”,且该账户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管理,至2020年底该账户余额为1413.8万元,存在失管风险。三是有2个单位的部分项目资金未进行单独核算,将不同主体或各种专项资金均使用同一个科目记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对稳投资、促进就业优先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我区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上级促进就业优先工作部署,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推动就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现代创业孵化园建设进度较慢,招商引资效果不理想,截至2021年2月1日只有一家企业准备入驻,带动就业成效不明显;二是向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基层岗位补贴、向个别人员重复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涉及金额1.12万元;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率偏低,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项目资金支出为35.9万元,占下达资金计划的37%,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未充分发挥;四是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培训机构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材料手续不完善,申请补贴的培训机构在开班之后才进行备案。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我区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能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努力保障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体,较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区民政和人社局等部门未牵头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向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保障待遇,滞后近一年才按要求停止发放;三是未及时将11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相关保障范围;四是把关不严,向1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低保金,涉及多发补助资金3.41万元;五是未足额发放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7名低保人员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涉及少发救助资金0.97万元。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梅西镇党委政府、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共4个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梅西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和单位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基本规范,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和决策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规定,其中:有2个部门单位的13.3万元大额资金的使用、原值94万元的国有资产处置以及3项重要制度的制订均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2个部门单位的4.5万元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3宗重大经济事项采取先实施后决策。二是有1个部门未按要求完成考核指标,主要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连续三年未达标。三是有1个单位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河道生活垃圾未清理、淤泥沉积、村民违规电鱼等。四是有1个单位以往审计发现的基本农田撂荒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有2个部门单位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项目经费、临床用血互助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血办经费等用于其他项目开支,涉及金额39.38万元。二是有3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4.79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单位部分费用支出依据不规范,主要是未取得发票、无签领表、无明细清单、未附验收清单等,涉及金额109.32万元。四是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五是有1个单位未按要求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资产管理和采购方面

  一是有1个部门的1辆大型采血车自2018年闲置至今。二是有1个部门的装修工程、印刷服务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44.92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签订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清运项目合同的履行期限为15年,不符合“期限不得超过3年”的规定。

  (四)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有3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支出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43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未按规定科目列支,涉及金额1.3万元。

  四、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组织对我区专利技术孵化园区投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稳投资政策,按上级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提升园区的服务配套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严。业主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划拨孵化园区项目国有土地前,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申请划拨土地;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二是工程及监理招标不够规范。项目招标过程中联合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结构及评分设置不合规;监理招标过程中更改监理招投标条件后未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监理的投标书不齐全。三是工程的管理和督促不够。业主单位未建立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未按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孵化园区项目建设的履约保函,涉及金额140万元;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使用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四是部分项目多计工程费用。多计综合楼窗帘、未按设计施工的桩基工程、已规定免征的防洪工程费用等,合计金额47.05万元。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20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有些单位对预算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纪不熟悉,导致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科学、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二是有些部门和单位科学理财意识较弱,统筹财力思路不开阔,对财政资金项目的统筹前瞻性不强、项目开展前期准备不充分、财政支出结构不够优化、资金投入和支出全过程监管力度不强,导致部分资金、资产沉淀闲置,民生保障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有些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未完全落实整改责任,存在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清晰、屡审屡犯的问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四是有些部门和单位政策执行力不强,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研究运用不透彻、统筹协调力度不强、依法行政贯彻不自觉、底线思维意识不牢固等问题。

  审计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 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和落实《预算法》《会计法》,预算编制需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及基本建设程序等规定,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要强化部门单位财会管理,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培训指导,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和内审机制,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水平。

  (二)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更好改善民生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收入形势分析,挖潜增收,努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同时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民生事业等。二是要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防范债务风险。三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短板,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

  (三)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二是要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三是要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确定审计整改标准。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督促整改效率。

  (四)提高执行力,确保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级各部门要以推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绿色生态富民强区为目标,统筹推进“六稳”、“六保”以及教育、卫生、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突出问题、典型事项,以专报形式报送至区主要领导,并由督办部门直接跟进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镇和部门单位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担当,加快生态发展区更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梅县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