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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9-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近期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人大提出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贯穿始终,限时按项逐条严肃整改,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各有关单位能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上缴财政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调整账务等措施落实整改,有些单位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规范管理。

  据统计,2019年7年至2020年6月,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共发现问题172项,截至2021年2月,上一审计年度查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到位157项,整改到位率91%,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 93.87万元,调账处理金额 1104万元。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区财政局在编制预算草案前,将按相关规定征求各方面意见,把涉及财政收入增加或减少或支出的事项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加强债券资金的管理,按照债券资金项目的规范管理要求进行申报,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不断提高预算细化率。

  2.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方面

  对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64亿元的问题,该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3.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率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规定的问题,目前第二实验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基本完工,用于该工程的资金已支付完毕,并通过积极挖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降低保教费等方式增加了公办学位供给,截至2020年10月,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24%。二是1个单位违规将涉农资金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土地整治和森林碳汇林造林及抚育”涉农资金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该单位涉农资金项目采取“一包三年、一种三抚育”模式,正在整改中。三是1个单位后期扶持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准确,在项目还未验收情况下绩效目标自评合格率为100%的问题。该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涉农整合资金的实施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真实完整、数据准确。

  4.政府债务和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关于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小、散、杂”的问题,相关部门今后在申报新增债券项目时将加强项目审核,选取资金需求量较大、要求较为迫切的项目。

  5.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执行、效率情况方面

  关于违规向死亡人员发放养老待遇,涉及金额6.55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收回。         

  (二)部门及单位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

  有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指标及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梅县区财预字〔2020〕5号)已调整2020年度该“特困供养(五保)及护理费”预算金额为100万元。(2)截至2021年1月底,“编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调查工作经费”已全部支付。

  2.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二是2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规范资金核算。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部分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均已补充完整。四是有12个部门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划拨资金的问题,涉及单位均表示今后将按规定执行。

  3.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报废未及时调减,该单位在审计指出后已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未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涉及单位正在整改。三是有1个部门未按合同规定足额收取代管资产租金,经审计督促下,已收回部分资金。四是有3个部门的房屋、土地租赁收入未申报缴税,涉及金额20.54万元的问题,涉及部门均已补申报缴税。五是有1个单位部分工程未收取履约担保金的问题,已补收取履约担保金。六是有1个部门多付工程税费的问题,已将多付的税费收回。

  4.“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有4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规范报批手续。二是有1个单位租赁车辆未选用定点供应商的问题,该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梅县区车改办关于做好梅县区参改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三条市政道路及综保区建设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已完成工程的76.11%。二是有关部门对市政道路施工许可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该部门已规范审批。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未使用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转账支付工资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使用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转账支付工资。四是个别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已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已收取履约保证金。

  2.复工复产复市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未及时落实减免房屋租金政策问题,有关单位已落实减免房屋租金政策,并按新政策要求执行。二是有关部门未及时落实暂缓收缴和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的问题,该部门将属区分成的工会经费全部退回企业工会账户。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整改情况

  1.免费乘坐公交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关于公交卡办理和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主管部门今后将完善办卡操作流程,加强监督,及时注销不符合相关标准人员的惠民公交卡,对办理公交优惠卡的群众认真把关审核,并与公安机关建立衔接机制。

  2.“四好农村路”养护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

  关于未按规定专账核算、部分支出依据不规范和部分乡村公路路段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区主管部门今后将加强财会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加大日常管养和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3.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关于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贴息资金及时转入借款人账户、担保基金专户未按规定封闭运行等问题。区主管部门今后将保障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借款人账户,不再经过担保基金专户,同时确保担保基金封闭运行。

  4.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审计方面

  关于重复计算个别农户的补贴面积、未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数据、补贴信息未及时在惠民信息平台公示和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未及时兑付到农户账户等问题,相关部门今后将加强补贴面积的审核,及时在惠民信息平台公布辖区内农户的补贴信息并要求各镇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数据,并进一步完善惠民信息平台建设。

  二、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有的问题涉及多部门协调,需多方合力整改。如有2个部门国有资产出租未经审批的问题,需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资金预算执行率为56.4%,资金使用率较低等问题,需要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配合审批。

  (二)有的问题涉及年限长、金额大。如:有1个部门未按合同规定足额收取代管资产租金、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等问题,均已收回部分资金。“土地整治和森林碳汇林造林及抚育”涉农资金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时间跨度长,整改未完成。

  (三)有的问题涉及体制机制方面。如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报废未及时调减,涉及28处房产的问题,因评估费用较高,财政无预算不拨款,相关部门已拟列入2021年预算。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区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今后对加强审计整改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提升审计整改质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在“治已病、防未病”上下功夫,加强管理、防患未然。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坚持科技强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的能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明确分工、分类施策、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织密“笼子”,打牢“补丁”,砌好“防火墙”。不断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的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