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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在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  李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梅县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围绕市委“123456”、区委“13365”思路举措和中心工作,加大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等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审计共查出问题173个,审计移送处理7宗,出具《审计专报》8份,出具《审计决定》1份。

  审计结果表明,梅县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能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尤其是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财税政策,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实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运行秩序。全区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基本达到预期。想方设法克服减税降费、房地产降温、一次性收入减少等因素的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提升收入质量。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88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7%;完成税收总收入31.32亿元,同比增加0.74%。

  ——统筹兼顾,民生支出得到保障。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重点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持续加大对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民生保障支出,2019年度共支出46.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6.91%,占比增加4.38%。

  ——规范秩序,财政管理成效凸显。优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关注“三公”经费开支,健全账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开展教育、扶贫等民生领域专项检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逐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成效较为显著。截至2020年7月,上一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的17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53条,整改完成率88.95%,目前被审计单位已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62,709万元,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 18.87万元,调账处理金额 1104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方式,首次实行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较为规范,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区财政局执行的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2.88亿元,总支出62.51亿元,年终预算结转结余0.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51亿元,总支出18.2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5万元,总支出35万元,收支持平;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44亿元,总支出1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0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不合规调整支出科目,涉及金额0.3亿元。二是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涉及金额2.53亿元。三是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涉及金额0.63亿元。四是个别支出项目预算未在编制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涉及金额0.39亿元。五是2019年梅县区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6亿元。六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造成资金沉淀,执行率仅3.6%,涉及金额0.35亿元。

  2.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方面

  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64亿元。

  3.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率低(为14.5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27.61%未达到不低于38%的规定。二是1个单位违规将涉农资金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0.21万元、“土地整治和森林碳汇林造林及抚育”涉农资金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三是1个单位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准确,在项目还未验收情况下绩效目标自评合格率为100%。

  4.政府债务和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小、散、杂”。如区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共3.7亿元,具体用于20多个项目,其中使用债券资金最少的项目为解决梅县区大新城新满街路面扩宽工程余款20万元。

  5.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执行、效率情况方面

  1个单位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待遇,涉及金额6.55万元。

  (二)部门及单位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全区等共54个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通过大数据分析、现场审计、疑点核实等方式,首次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

  有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低。

  2.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93.33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41.49万元。三是2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6471.52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部分费用支出不规范,无领导审批、未取得发票等,涉及金额140.14万元。五是有12个部门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2599.67万元。

  3.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报废未及时调减,涉及28处房产、7部公务车辆。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未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涉及金额13.62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未按合同规定足额收取代管资产租金,涉及金额15.1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的房屋、土地租赁收入未申报缴税,涉及金额20.54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部分工程未收取履约担保金,涉及金额23.83万元。六是有1个部门多付工程税费,涉及金额2.15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有4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6.75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租赁车辆未选用定点供应商,涉及金额9.24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组织对梅县区西片区储备地三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梅州综合保税区(申报中)的厂房及保税仓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园区办、扶大高管会、畲江镇等单位能够贯彻落实稳投资政策,扎实推进相关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工程进度滞后。3条市政道路计划2019年8月竣工,但截至2019年7月底,部分征地拆迁问题仍未解决,项目仅完成投资19.62%;综保区建设计划于2019年11月竣工,但截至2019年11月底,项目仅完成投资57.56%。二是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审批不够规范,在3条市政道路施工单位未提供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的情况下,颁发了施工许可证。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未使用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转账支付工资,涉及金额378.8万元。四是综保区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1302万元。

  (二)复工复产复市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2020年第二季度全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延伸审计餐饮类、旅游类市场主体各五家。审计结果表明,区各级各部门基本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相关政策,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实施细则,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落实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涉及金额4.3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落实暂缓收缴和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涉及金额1.16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免费乘坐公交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梅县区2018年度免费乘坐公交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免费乘坐公交老人卡补贴资金。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实施“梅县区公交惠民补贴资金”财政补贴政策,让梅县区近10万市民得到实惠,既降低了群众出行费用,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同时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公交卡办理方面:部分人员现户籍不在梅州且未能提供常住证明,仍然通过审核办理了老人公交卡。二是公交卡监督方面: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持有老人公交卡的人员存在行动不便、已死亡或长期居家未外出等情况,公交卡却仍在消费,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二)“四好农村路”养护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审计了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养护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部门通过落实政策,促进出行安全和运输便利,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有利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规定专账核算。二是部分支出依据不规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以领代报路面整修费等费用,涉及金额4.66万元。三是部分乡村公路路段养护管理不到位。

  (三)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梅县区2018年度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区人社局、职介中心等部门能落实调查摸底、贷前审核、贷后严把风险关等措施,为梅县区有创业愿望、急需流动资金且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了贷款支持,促进了我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贴息资金及时转入借款人账户。二是担保基金专户未按规定封闭运行,涉及金额146.62万元。三是资金预算执行率为56.4%,资金使用率较低。

  (四)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审计

  对梅县区2018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单位能贯彻落实中央耕地地力补贴政策,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提高了农户的耕种积极性,耕地地力得到较好保护。抽查部分乡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重复计算个别农户的补贴面积。二是未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数据,如部分耕地已被项目工程征用但未及时核减补贴面积、或未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三是补贴信息未及时在惠民信息平台公示。四是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未及时兑付到农户账户,涉及77户共1.32万元。

  四、审计移送的问题情况

  2019年审计年度,区审计机关共移送处理7宗,移送事项涉及5个部门单位,主要涉及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房屋或土地租赁收入未缴税金,大额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等方面。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9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科学理财意识不够强,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财政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申报预算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扎实;区级财政收入和支出有待优化;一些部门及单位对《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纪不熟悉,部分领导和财会人员财经意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等。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财务收支管理。一是认真学习和落实《预算法》《会计法》,预算编制要尽量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及基本建设程序等的规定,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三是要强化部门单位财会管理,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培训指导,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水平。

  (二)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是进一步做好收入形势分析,挖潜增收,努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民生事业等。三是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防范债务风险。

  (三)进一步推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推动梅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绿色生态富民强区为目标,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扶贫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梅县区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审计机关组织对梅县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891.53万元财政资金、635.29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和相关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及时筹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防控物资采购及镇村防疫,调配社会捐赠款物用于防疫,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善防疫资金和物资规范管理使用,取得了了较好成效。具体如下:

  一是督促相关防疫部门将滞留账户的捐赠资金360.98万元按要求尽快拨付到防疫一线,其中推动区红十字会和慈善会资金拨付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9.98%,及时充分发挥救急救灾功能;二是督促区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及时在对应平台公布有关捐赠信息,促进捐款物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督促卫健部门及时规范了物资领用手续。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突出问题、典型事项,以专报形式报送至区主要领导处,并由督办部门直接跟进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对审计发现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镇和部门单位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梅县区审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监督职责,尽责担当,推动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梅县更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梅县·客都明珠”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