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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是否可以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时间:2021-02-0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网站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