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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读

时间:2026-04-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补贴对象‌

  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补贴项目

  可用于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详见“民政通”公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补贴形式

  补贴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支取、不得套现。

  ◆补贴标准

  根据服务类型,按比例抵扣老年人自付金额,并设定月度800元最高限额。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按自付金额50%抵扣,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服务按自付金额40%抵扣,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的长护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比例抵扣。

  申请流程详解

  第一步:个人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第二步:能力评估

  民政局备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费用说明‌: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者,评估券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未达标者全部自费。

  第三步: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第四步:核销与使用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使用场景‌:在签约养老机构或服务商处消费。)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热点解读

  一、问:谁可以领取补贴券?

  答: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广东省内

  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

  二、问:当月可以同时享受不同养老服务的补贴吗?

  答:机构服务、上门服务、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四种消费券每个月只能选择其中一张领取,建议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照护需求慎重选择。

  三、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额度为100元);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0%,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如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服务价格是100元,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此服务,按照50%的抵扣比例,消费券抵扣50元,老年人自付50元)

  四、问: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在医院住院或康复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是否可以使用该养老服务补贴?在医院住院,购买护理机构护理服务,是否可以用该消费券?

  答:只有当服务场景为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中或助餐、助行、助医等服务途中,且享受的养老服务在《广东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范围内时,才可以使用该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