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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梅县区高龄津贴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5-07-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准确发放,我区决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开展本年度高龄津贴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定事项

  首次领取高龄津贴的申请和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认证

  二、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具有梅县区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的老年人(出生时间为1925年10月1日至1945年9月30日)。

  三、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工作自2025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请梅县区户籍的老年人朋友在认定开放时间内完成申请和认证,确保后续高龄津贴能够准确发放。

  四、认定方式

  首次申请高龄津贴的老人和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认证工作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梅县区户籍的老年人朋友可根据需求选择适宜自身的认定方式,认定方式如下:

  (一)线上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本人登录使用手机打开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搜索栏搜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并按照提示完成线上认定操作。(详见附件)

  (二)线下认定

  1.现场认定。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未通过线上认定的老年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提出申请。

  2.入户认定。对于行动不便无法完成认定的老年人,户籍所在镇村公共服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及“双百社工”入户协助老年人办理认定工作。工作人员入户核实老年人信息后,并现场拍摄老年人照片上报至村(社区)完成认定登记。

  五、查看办事指南

  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zwfw.gov.cn)→搜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选择“可办地区”为“梅州市”→“梅县区”→点击“办事指南”,即可查看该事项的咨询电话、办理窗口、办理流程等办事信息。

  六、其他事宜

  登记前,申请人的社保卡需为激活状态(可存取资金),如未激活或锁定请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激活或解锁。

  如遇其他问题,可具体咨询户籍所在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咨询电话:0753-2587881)、梅县区各镇公共服务办(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6页)

  特此通告。

附件:老年人高龄补(津)贴申请流程(梅县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