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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21-06-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和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79号)等规定,现将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中央、省、市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62号),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28.1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孤儿助学)方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由区残疾人联合会使用。我局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用于全区各敬老院功能钢架床、安装护栏及相关床上用品采购项目83.8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有效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的居住环境,提高了机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4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112号)、《关于下达省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39号),2019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29.77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社工工资、社工成长计划项目、“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88.77万元。主要用于梅县区新城办、石扇镇、雁洋镇、松源镇、松口镇、南口镇、丙村镇7个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群提供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社工成长计划项目21万元。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梅县区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活动,其中新城办、石扇镇、雁洋镇、松源镇、松口镇、南口镇、丙村镇每个镇各3万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三)“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项目。主要用于梅县区梅南镇水美村“红色村”建设20万元。

  三、市、区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34号)、《关于拨付2019年“客家寿星奖”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59号)、《关于下达2019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76号)、《关于下达2018年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床位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19〕77号)、《关于下达2019年上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19〕39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19〕55号),2019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241.0852万元,区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项目33.93万元。主要用于如下项目: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

  1.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13.2752万元属于跨年拨付资金,梅县区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已全额由区财政先行拨付,市级资金到位后用于冲减2018年区级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城乡老年人权益、实现老有所养、待遇有保、减轻家庭负担。

  2.2019年“客家寿星奖”8.16万元,用于发放2019年梅县区户籍100周岁以上老人68人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2019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6万元:用于支付程江镇利民老年公寓0.69万元,白渡镇善运颐养院0.54万元,松口镇颐福善养老院0.83万元;2018年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床位补贴23.7万元,用于程江镇利民老年公寓18.6万元,寿星幸福养老院5.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能够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养老床位建设,减轻企业经济负担,促进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4.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14.212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5.全区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费用10万元。

  6.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设施支出169.6775万元。其中:隆文镇24万元、梅西镇10万元、桃尧镇17万元、畲江镇22万元、松源镇11.6775万元、新城办3万元、程江镇22万元、松口镇22万元、南口镇7万元、梅西镇6万元、丙村镇4万元、城东镇10万元、梅南镇7万元、白渡镇2万元、雁洋镇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镇村社区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改善,美丽乡村风貌有效提升,为实现梅县苏区振兴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区级福彩公益金留存数情况

  1.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区级负担部分33.9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