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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21-06-2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和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79号)等规定,现将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中央、省、市和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98号),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8万元。主要用于梅县区松源镇青塘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1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50号),2020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80.91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社工工资、社工成长计划项目、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方面。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55.41万元。主要用于梅县区4个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其中新城办10.43万元,石扇镇13.72万元,雁洋镇13.89万元,松源镇17.37万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群提供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社工成长计划项目21万元。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梅县区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活动,其中新城办、石扇镇、雁洋镇、松源镇、松口镇、南口镇、丙村镇每个镇各3万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三)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万元。用于资助我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我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引进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推进市、县、镇、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四级联动工作体系提供硬件支持保障。
     (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5万元。用于我区丙村镇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增强了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坚定了不断朝着恢复健康方向努力的自信。通过积极开展“明天计划”项目,让更多的孩子被国内或外国家庭收养,以最好的状态回归到家庭,为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未来创造条件。
    三、市、区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68号)、《关于下达2019年下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89号)、《关于拨付2020年“客家寿星奖”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102号)、《关于下达2020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0〕123号)、《关于下达202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20〕25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季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20〕52号),2020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38.8114万元,实际支出138.6314万元;区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项目225万元,实际支出160.64219万元。主要用于如下项目: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

  1.2019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13.1064万元属于跨年拨付资金,梅县区2019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已全额由区财政先行拨付,市级资金到位后用于冲减2019年区级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城乡老年人权益、实现老有所养、待遇有保、减轻家庭负担。

  2.2019年下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795万元、2020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83万元。用于支付程江镇利民老年公寓2.44万元,白渡镇善运颐养院0.985万元,松口镇颐福善养老院2.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能够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养老床位建设,减轻企业经济负担,促进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3.2020年“客家寿星奖”10.08万元,用于发放2020年梅县区户籍100周岁以上老人84人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新建、改造升级敬老院护理型床位补助100万元,用于全区各敬老院功能钢架床、安装护栏及相关床上用品采购项目99.8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的居住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

  5.居家养老(含长者饭堂、老年人助餐服务)补助10万元。新城办宝嘉丽湾长者饭堂9万元,丙村镇芦陵长者饭堂1万元。

  (二)区级福彩公益金留存数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设施支出124万元。其中:程江镇3万元、城东镇10万元、隆文镇10万元、梅南镇3万元、梅西镇8万元、石坑镇15万元、松源镇8万元、水车镇10万元、南口镇5万元、石扇镇10万元、白渡镇12万元、松口镇19万元、丙村镇3万元、雁洋镇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镇村社区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改善,美丽乡村风貌有效提升,为实现梅县苏区振兴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2.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区级负担部分36.64219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