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服务评估工作,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将《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的通知(送审稿)》及《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9日向全区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挂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