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落实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要求,现将国务院 2026年新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修改决定予以转载公示。全区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办事单位可查阅中国政府网标准原文,严格遵照执行。
责任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3-2589190
相关链接: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