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资金的透明度,保证居民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12月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便调查核实。地址:梅县新城文化路6号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0753-2589230。
附件:1.2025年12月梅县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公示名单
2. 2025年12月特困供养人员公示名单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