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常用资料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粤文旅规〔20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将《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免处罚清单。法律、法规、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免处罚清单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尺度,对符合免处罚条件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本免处罚清单有效期5年,自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0日     

清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