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高温津贴的发放。补助时间每年6月至10月,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以便检查。
特此通知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