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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市2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职工生育保险费直接结算

时间:2017-11-14   来源:区人社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今年以来,为让参保职工更加便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梅州市社保部门大力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含生育和计划生育)联网直接结算工作,在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下,于2017年5月开始,在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启动生育保险费直接结算。通过近三个月的努力,目前我市已有2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联网直接结算(名单附后)。

符合以下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医院发生生育保险医疗项目费用,出院时可进行直接结算:一是参保状态正常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二是发生费用上月已缴纳生育保险费;三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出院时,参保职工只需承担个人负担部分,生育保险报销部分的资金由医院与社保部门结算,这样既减轻了参保职工的资金垫付压力,又能在生育费用报销方面“少走路”,而且避免了因逾期办理报销手续而影响待遇享受的现象,真正实现了惠民便民的目标。

下一步,市社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生育保险联网直接结算,扩大联网结算范围,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便捷的服务。

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医院名称
1梅州市人民医院
2梅州市中医医院
3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6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7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8梅县区妇幼保健院
9梅州铁炉桥医院
10兴宁市妇幼保健院
11兴宁鸿惠医院
12广东省平远县人民医院
13平远县妇幼保健院
14蕉岭县妇幼保健院
15大埔县人民医院
16丰顺县妇幼保健院
17五华县人民医院
18五华县中医医院
19五华县妇幼保健院
20五华明鑫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