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现对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补贴资金宣传经费208600元委托梅州鸿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宣传品的印制,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培训教育股。
地 址:新县城文化路6号
联系电话:0753-2589658
传真号码:0753-2589658
电子信箱:mxldjypx@126.com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