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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立就业驿站的公示

时间:2025-04-1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关于依托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立就业驿站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5〕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盘活现有资源,做好依托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立就业驿站工作,我区需依托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挂设“就业驿站”标识牌。为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挂设“就业驿站”标识牌费用为3400元,我局现委托梅州市晶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制作,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培训教育股。  

  地    址:新县城文化路6号

  联系电话:0753-2589658  

  传真号码:0753-2589658

  电子信箱:mxldjypx@126.com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