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基地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24号)的文件规定:“对连续一年未发挥应有示范效应的就业见习基地及时予以指导并督促整改,对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展就业见习基地予以撤销并摘牌”。经我局对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的检查和评估,广东村之翼科技有限公司就业见习基地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展就业见习,现拟对其作出撤销并摘牌的处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传真):0753-2589135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