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区线上线下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依法做好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
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元旦、春节期间,各商场超市、农批(贸)市场等经营主体销售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重点应节消费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2、线上线下各经营者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它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3、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要加强对景区内经营摊位价格行为的管理。
4、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对提供的餐饮服务价格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5、各酒店、宾馆、民宿、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四、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及时受理群众有关价格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